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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一轮教职工院内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09日 00:00 管理员 点击:[]

各科室、学科(专业)、系(部)、中心: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修订稿)》(绍学院发〔2016〕15号)和《医学院院聘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修订稿)(绍学院医〔2016〕5号)文件精神,学院近期将开展新一轮院内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长:柳国庆

副组长:袁油迪葛建荣陈三妹

员:黄丹文 温多红 方志红 马国庆 陈小萍 刘丽华 刘学红

张金萍(督导代表)

萍(教授代表)

邢海燕张云(博士、青年教师代表)

顾玲玲(学生工作代表)

叶知秋(实验人员代表)

岚(行政人员代表)

院聘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柳国庆兼任办公室主任,方志红、刘学红、马国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二、聘任办法

(一)学术岗名额分配

岗位等级

副高(博士)(人数)

中级(硕士)人数

助级人数

五级

六级

七级

总数 

八级

九级

十级

总数 

十一级

十二级

总数 

比例

20%

40%

40%

30%

40%

30%

50%

50%

名额

5

10

9

24

6

8

5

19

1

1

2

(二)竞聘条件

学术岗和职员岗人员竞聘要求对照《医学院院聘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修订稿)》中的进岗条件执行

三、工作安排

1.3月11日前,相关人员分别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聘学术岗位聘期考核和竞聘申报表》和《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聘职员岗位聘期考核和竞聘申报表》上交至院办公室茹静处,由院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3月15日前,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3.3月17日前,院办公室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至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学校发文公布。

4.4月1日前,完成聘任协议签订工作。各级岗位聘任等级正式公布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协议。岗位聘任协议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本人留存,一份学院留存。

四、工作要求

1.请每位教职工认真学习《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修订稿)》和《医学院院聘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修订稿)》,并按照要求填写绍兴文理学院院聘学术岗位聘期考核和竞聘申报表》、《绍兴文理学院院聘职员岗位聘期考核和竞聘申报表》和《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聘任协议》,相关表格可在医学院网站最新公告栏或医学院办公群下载。  

2.院内岗位聘任工作事关教职员工切身利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宣传发动,按照统一部署,规范程序,按时完成岗位聘任的各项工作。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修订稿)

附件2:医学院院聘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修订稿)

附件3:绍兴文理学院院聘学术岗位聘期考核和竞聘申报表

附件4:绍兴文理学院院聘职员岗位聘期考核和竞聘申报表

附件5:院聘学术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6:院聘学术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7: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岗位聘任协议

 

 

院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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