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通知公告

医学院关于召开2024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25年01月08日 08:53  点击:[]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一)时间:20251月7-1月16日。

(二)总体要求和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贯穿始终,围绕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尤其是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化理论武装、加强党性锻炼、展现实干担当,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的城市综合性大学当先锋、做表率。

(三)主要步骤:

1.会前:学习检视和谈心谈话。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聚焦主题、学思践悟,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既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又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时,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师生群众等反映的意见。

2.会上: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党支部检视查摆。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对于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党支部委员会要聚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围绕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短板、深刻剖析问题根源。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3.会后:材料上报和整改落实。组织生活会结束后,根据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措施和时限,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纳入明年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党支部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备组织生活会情况,包含会议召开时间、参会人员、会议主要议程、问题及具体整改措施等。

二、党员民主评议

(一)时间:20251月7-1月16日。

(二)范围: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相关要求:体党员深入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要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见附件1查摆突出问题、找准思想根源。

同时,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合格党员标准考核评价体系》中的基本要求和考核点要求,查找具体差距与不足。

(四)方法步骤: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要坚持实事求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保证高质量抓好民主评议。

1.会前学习。评议前,要组织党员深化学习,谈心谈话,相互提醒、交流提高。在此基础上,党员个人对照评议内容和标准,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做好小结。

2.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党员在党员大会上以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的方式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口头互评后,由党支部牵头,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法,根据《关于实施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十条举措的通知》(绍市组通202418 )《绍兴文理学院合格党员标准考核评价体系》要求,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

3.组织审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合格党员对标综合考评分情况,确定民主评议党员的等级,民主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合格党员对标综合考评分须在90分及以上;民主评议等级为合格的,综合考评分须在70分及以上。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认定,要根据日常表现和综合考评分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严格审慎认定,不简单以测评分数认定。要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党员要根据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明年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党员无故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不得评为优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级。对受到党纪处分党员的民主评议等级,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4.表彰、处理。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时一般应从中遴选。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问题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五)民主评议等级

民主评议党员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正式党员10%(不四舍五入),学校下达给我院2024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优秀名额为28人,各支部分配名额见附件。

三、材料提交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纸质稿1份+电子版);

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电子版);

3.《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一)(二)(电子版);

4.民主评议优秀名额分配表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党委

                                                 2025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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