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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年06月19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绍学院发〔2013〕17号)、《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办法》(绍学院教发〔2014〕5号),现就本学期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符合考核条件的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培养对象的培养期限一般为一年,由青年教师申请和指导教师推荐,经考核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可缩短为半年。)

二、考核程序

1.青年教师对自己的助讲工作进行总结,填写《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考核表》(下面5号文件里面的附件3),并向所在学院提交拟开课程的教案(多媒体课件)或实验授课计划等开课前教学准备的基本教学资料。

2.学院根据青年教师的学习情况,从教学基本功学习情况、培训学时的完成情况及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情况几方面进行考核。其中,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环节包括教师说课和专家点评两个环节:各学院组织不少于三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对青年教师进行测试,教师说课5-10分钟,然后专家对教师的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进行详细点评并打分,全部过程在理工楼123教室录播存档(各院请提前1-2天联系胡英姿预约123教室的时间并在测试前来取钥匙),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种。

3.学院将考核结果及学院的工作总结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中心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4.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助讲培养考核合者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教学上岗资格证书。考核不合格的,须延长一年,两年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一般应退出教学岗位。

三、材料上报要求

各学院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学院工作总结、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考核表、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日志、青年教师开课前的基本教学资料、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等)于6月26日前报行政楼323,电子稿发送至156065477@qq.com。联系人:胡英姿,联系电话:88344868。

学院考核汇总表.xls

12号2017年新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方案.doc

5号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办法.doc

待考核人员名单.xls

新教师进行技能培训学分审核及补修办法.docx

绍兴文理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方案(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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