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09〕5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促进就业补助
(一)申请对象
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未就业历届高校毕业生的各类企业。
(二)补助标准
1.对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数量(吸纳人员必须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超过上年度的企业,每超1人市财政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
2.当年新建企业或上年度未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每吸纳1人市财政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
3.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创办企业并吸纳其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每吸纳1人市财政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
4.当年接收市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每接收1人市财政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
5.同时符合两条以上标准的,按照最高标准补助。
(三)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为吸纳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办理毕业生录用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后,填写《绍兴市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向市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
2.市人事局会同市劳动保障局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核定补助金额并抄告市财政局;
3.市财政局核准后将补助经费直接划拨到相关企业;不能直接划拨的,划拨到市人事局,由市人事局发放给企业。
(四)申请材料
1.企业上年度新缴纳社会保险人员名册;
2.企业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名单及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干部(就业)介绍信、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
3.新建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创建企业法人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绍兴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证》和《绍兴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原件复印件。
二、创业企业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
(一)申请对象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绍高校学生及市区户籍未就业历届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创办的企业。
(二)优惠及免除标准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自首次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除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办理程序
1.创办人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申请表》,向市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
2.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抄告市国税局、地税局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市国税局、地税局核准后确定相应税收优惠;
4.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后免除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申请材料
1.创办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在校生证明材料;
2.申请税收优惠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4.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小额担保贷款和商业贷款财政贴息
(一)申请对象
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市区户籍未就业历届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创办的企业。
(二)贷款及贴息标准
1.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2.商业贷款中,市财政全额贴息的贷款额上限不超过5万元,贴息期限最长2年。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企业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申请财政贴息的企业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申请表》,向市人事局或市劳动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
2.小额担保贷款经受理部门审核后送交市财务开发公司,市财务开发公司按规定对小额担保贷款项目进行核准,对承诺担保的签署意见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绍兴市商业银行,同时告知贷款申请人;申请人到绍兴市商业银行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3.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由市财政局于每季末直接拨付给绍兴市商业银行;商业贷款财政贴息经受理部门审核后抄告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核准后,将贴息金额按季划拨到市人事局或市劳动保障局,由市人事局或市劳动保障局发放给申请人。
(四)申请材料
1.贷款人户口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市商业银行担保贷款规定的相关资料;
3.申请财政贴息的须提交已发生商业贷款的证明材料。
四、创业园建设资助
(一)申请对象
市区范围内经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创建部门或单位。
(二)资助标准
建园资助一次性30万元。
(三)办理程序
1.创业园所属单位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申请表》,向市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
2.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形成资助意见抄告市财政局;
3.市财政局核准后对确认的资助对象拨付资助资金。
(四)申请材料
1.市级创业园证明资料。
五、从事种养殖业资金补助
(一)申请对象
在市区新从事种养殖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市区户籍未就业历届高校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
个人大田种养规模30亩以上、设施大棚20亩以上、生猪养殖500头以上、家禽养殖10000只以上或从事其他种养业达到相应规模的,给予每年3至5万元的补助资金。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申请表》,向市农业局提出书面申请;
2.市农业局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核定补助金额并抄告市财政局;
3.市财政局核准后划拨到市农业局(经费从农业发展基金中列支),由农业局发放给补贴对象。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种养殖规模证明材料。
六、培训及鉴定经费补贴
(一)申请对象
参加职业资格和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市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市区户籍未就业历届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实补贴培训鉴定费用,最高不超过1000元。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见习实训继续教育补助申请表》,向市劳动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
2.市劳动保障局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核定补贴金额抄告市财政局;
3.市财政局核准后将补贴经费划拨到市劳动保障局,由劳动保障局发放给补贴对象。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职业资格和技能培训鉴定费发票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原件复印件或《就业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七、见习实训补贴
(一)申请对象
接收市区生源或市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绍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见习实训的企业(须挂牌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
(二)补贴标准
大专每人每月补助300元,本科每人每月补助500元。见习实训期提前到毕业前6个月,最长可延长到12个月。不足整月的,按实际见习实训天数折算。高校毕业生见习实训期间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市财政承担。
(三)办理程序
1.见习实训单位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见习实训继续教育补助申请表》,向市人事局或市劳动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
2.市人事局或市劳动保障局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按实际发生的见习实训人数和天数核定补贴金额并抄告市财政局;
3.市财政局核准后将补贴经费划拨至相关见习基地。不能直拨的,划拨至市人事局或市劳动保障局,由市人事局或市劳动保障局发放给见习实训单位。
(四)申请材料
1.参加见习实训高校学生的身份证、在校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见习实训期间企业按月支付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原始凭证;
3.见习实训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八、继续教育补贴
(一)申请对象
通过参加继续教育取得高一级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证书后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市区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继续教育补贴一次性3000元。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见习实训继续教育补助申请表》,向市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
2.市人事局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核定补贴金额并抄告市财政局;
3.市财政局核准后将补贴经费划拨至市人事局,由人事局发放给补助对象。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初始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继续教育获得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合同(一年以上)的原件复印件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九、其他事项
(一)政府投资开发的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招收的高校毕业生,其工资不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二)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三)市区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基本条件和认定程序。基本条件:设在科技智力资源密集的各科创中心、高教园区或高校内;拥有一定规模的场所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具备吸引20家以上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的条件;服务功能较完善,能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各类扶持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商务、融资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有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和3名以上具有较高素质、较强业务水平的管理人员。认定程序:创建企业直接向绍兴市人事局提出申请,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考察评估后,对符合条件的授予“绍兴市区××大学生创业园”的牌子。
(四)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受理补助申请的职能单位分别是绍兴市人才服务中心和绍兴市就业管理局。
(五)本办法所指高校毕业生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六)除创业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可随时申请外,其余各类补贴申请办理工作每年集中进行2次,分别是当年的7月和次年的1月。
(七)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办法内容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未作规定的,按原政策执行。
(八)本办法由绍兴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表一:
绍兴市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
申请单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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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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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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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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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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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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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及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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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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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类别 |
吸纳人数 |
补助金额(元) |
吸纳人数超上年度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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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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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未吸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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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困难家庭毕业生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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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当年创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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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
意 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核准部门
意 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注:1、审核部门为绍兴市人事局,核准部门为绍兴市财政局。
2、本表一式两份,审核部门、核准部门各一份。
表二:
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申请表
申请单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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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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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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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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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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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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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及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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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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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类别 |
补助金额(元) |
创业企业税收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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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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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财政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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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园建设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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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养殖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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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
意 见 |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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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部门
意 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注:1、审核部门:种养殖补贴为绍兴市农业局,其他为绍兴市人事局。
2、核准部门:创业企业税收优惠为绍兴市国税局、地税局;创业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为绍兴市工商局,其他为绍兴市财政局。
3、本表一式两份,审核部门、核准部门各一份。
表三:
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见习实训继续教育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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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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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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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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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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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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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及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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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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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类别 |
人数 |
补助金额(元) |
培训及鉴定经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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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实训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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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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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
意 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核准部门
意 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注:1、审核部门:培训及鉴定经费补贴为绍兴市劳动保障局,见习实训补贴为绍兴市人事局或绍兴市劳动保障局,继续教育补贴为绍兴市人事局。
2、核准部门为绍兴市财政局。
3、本表一式两份,审核部门、核准部门各一份。
表四:
绍兴市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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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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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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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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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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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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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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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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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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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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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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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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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形式 |
□1、个人有效担保 □ 2、担保基金担保 |
申请理由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均真实,并保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还款。
申请人: 年 月 日 |
户口所在地社区意 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审核部门
意 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核准部门
意 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绍兴市商业银行放 贷 情 况 |
(印章)
年 月 日 |
注:1、审核部门为绍兴市人事局或绍兴市劳动保障局,核准部门为绍兴市财务开发公司。
2、本表一式三份,审核部门、核准部门、绍兴市商业银行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