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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评选201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2016年10月26日 16:50  点击:[]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的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6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予以倾斜。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4,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五)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4,但达到前1/3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榜样示范作用的同学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并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五、省政府奖学金的时间安排

学生根据省政府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获得班主任的书面推荐后,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详细说明申请的理由。

10月27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附件1表格打包发至QQ490889961,逾期不候。

注:

1.请严格按照附件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填写申请表格,如有不符合,将打回重新填写。

2.请将附件2保存为Word97-03版文档,文档名称为“班级-姓名”,班级上交材料文件夹名为“XX班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材料”,如有因未注明文件名而遗漏者,学院概不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新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如民主公选的方式,凸现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意义。

(二)各班级要主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众多困难,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三)各班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附件: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绍兴文理学院

                                     2016年10月22日  


附件1:

2015 — 2016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

专业

学制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学习情况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申请理由(200字)

申请人签名(手签):

        2016年10月27日  

学校:                       院系:                    学号:

推荐理由

(100字)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2016年10月28日    

(系)

同意推荐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2016年11月4日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批准该同学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学校公章)

                                                             

                                      2016年11月12日

制表: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版


附件2:

浙江省政府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2016年)

  基本要求

(一)所有需要报送的表格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模版填写。

(二)报送的电子版材料要命名为“XX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材料”申请审批表要命名为“编号-学生姓名”,编号为汇总表中该学生对应的序号。

(三)省政府奖学金原有表格上的字体大小不允许有任何变动,所有新填内容除抬头的学年如:2015—2016学年)用黑体小二号外,都统一用宋体小四号,包括数字,内容中除签字部分以及手工打勾部分外其余必须全部打印。附件1字样需保留

(四)省政府奖学金的时间按上一学年填写,如今年评审的是2015-2016学年省政府奖学金。

(五)所有签名下面的日期全部采用打印的形式,电子稿签名打印,纸质稿必须手签(签名包括学生和领导的都必须手签)。

(六)表格填写总体要注意美观,一般情况下均要居中。各学院相关负责省政府奖学金的老师,学生在表格填写中的内容一定要严格把关,保证语句通顺、没有错别字。相关表格的各级评审时间填写要大致符合评审程序。

二、学生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省政府奖学金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院审查,不需随表报送。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请一式一份,盖好学校章后返还学院存档。

(二)“学校”、“院系”、“专业”、“民族”等要填写全称,如“绍兴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汉族”等。

(三)“基本情况”栏目

1.“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格式为“XXXX年XX月”,如:2009年09月

2.“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3.“学制”用中文填写,如:四年

4.“联系电话”填写正常使用中的手机号码,无需填虚拟短号。

5.“身份证号码”如果最后一位是字母,字母须大写

(四)“学习情况”栏目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为班级,且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成绩排名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1/50。必修课门数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实行综合考评排名”一栏中,电子稿用√替代小方格子,但打印出来的纸质稿仍要为小方格子并手工打上√。

(五)“获奖情况”栏目

“奖项按照国家级、省级、校(市)级、院(县)级顺序逐级填写。获奖日期格式为 “XXXX年X月”,如:2010年5月“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中“日期”一栏,如按要求填入“2010年5月”后会分行,并且导致表格换页。这里可适当将“日期”栏拉宽。大学期间所获主要奖项按填写材料中的要求来,重要的在前、次要的在后,日期顺序打乱没有问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颁奖单位均为国家教育部,颁奖日期为XX年11月。

(六)“申请理由”栏目

能如实反映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七)学校意见填写说明

1. 省政府奖学金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2. 省政府奖学金表格“院(系)意见”栏只须写明“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为表格美观请空三行后填写意见,“同意推荐”字样请注意居中),院(系)意见落款处时间统一填2016年11月4日。

3.“学校意见”栏应写明公示天数,公示天数为5天,且用阿拉伯数字的5天,学校意见落款处时间统一为2016年11月12日。

三、名单汇总表填写说明

(一)名单表电子稿单元格内容要水平、垂直居中对齐。

(二)“学生姓名”一列字与字间不得有间隔。“入学年月”按“XXXX年X月”格式填写,如:2012年9月。

(三)名单汇总表必须加盖学院公章,并如实填写填报人、学院领导及填报人的电子信箱。


附件3:

绍兴文理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2016)

序号

学院

省政府奖学金

备注

1

人文学院

18

2

法学院

15

3

外国语学院

16

4

数理信息学院

24

5

生命科学学院

17

6

化学化工学院

18

7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28

8

土木工程学院

24

9

纺织服装学院

18

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35

11

医学院

38

12

音乐学院

10

13

美术学院

15

14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8

15

体育学院

9

16

教育学院

18

17

上虞分院

38

18

元培学院

177

合计

526

绍兴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10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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