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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2025年10月17日 18:41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一)资助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的资助对象(不包括退役士兵学生)

(二)资助标准

分为两档,重点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900元一档一般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100元二档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0月20日前,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大力宣传国家助学金评选事项,及时传达相关政策,落实评选工作。

(二)10月23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三)10月31日前,各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结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情况,根据班级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名单,以适当方式、适当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交至南山学生事务大厅(秀松书院11幢)金园园老师处,同时电子表发邮件至:usx_CSSD@163.com咨询联系人:姚兴荣,联系电话:88342620

(四)校学生工作部(处)对申请者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成立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提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报请学校研究审定后,将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是国家新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准资助。

(二)各二级学院要主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众多困难,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助学金应用于购买学习或生活必需品,不得用于请客酗酒、奢侈浪费或其他高消费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助学金,并将取消名单和取消原因及时送交学生处备案。


附件:1.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2025年)

3.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



校学生工作部(处)

202510月17




附件1

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情况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所在年级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大学              学院(系)              专业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庭成员情况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20251023

院系意见




                                        (公章)          20251031

学校审核意见:


经评审,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 档。

(公章)            




附件2

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2025年)

   各学院负责此项的相关老师,请务必仔细阅读此说明后,严格按照此标准指导学生填表,避免返工。

一、基本要求

(一)所有需要报送的表格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模版填写。

(二)报送的电子版材料要命名为“XX学院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申请表申请表要命名为“编号-学生姓名”,编号为汇总表中该学生对应的序号。

(三)国家助学金原有表格上的字体大小不允许有任何变动,所有新填内容统一用宋体五号,包括数字,内容中除签字部分外其余必须全部打印。

(四)国家助学金时间按照本学年填写,如今年评审的是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

(五)表格中“申请理由”必须如实填写,“院系意见”一栏中,可以直接填写同意,并盖章。

(六)所有签名下面的日期全部采用打印的形式(模板中的日期不允许更改),电子稿签名打印,纸质稿必须手签。

(七)表格填写总体要注意美观,一般情况下均要居中。各学院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老师,学生在表格填写中的内容一定要严格把关,保证语句通顺、没有错别字。

二、学生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 国家助学金表格为一页正面打印,不得增加页数,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各学院审查,不需随表报送。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盖完章后由各学院留存。

(二)“本人情况”栏目

1.“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格式为“XXXX年XX月”,如:202209月,月份必须是两位数。

2.“民族”等要填写全称,“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3.“联系电话”填写正常使用中的手机号码,无需填虚拟短号。

4.“身份证号码”如果最后一位是字母,须大写。

5.“大学”填写为“绍兴文理学院”,“学院(系)”填写为所在学院全称,“专业”填写全称,“班级”不用填专业名称,直接写班级数字,如181“班”。

(二)“家庭经济情况”栏目

1.“家庭人口数”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单位:人,如:4人。

2.“家庭月总收入”填写阿拉伯数字,单位:元,如:1200元。

3.“收入来源”一般填写务农、务工等。

4.“家庭住址”从省开始一直填写到村为止,如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XX村X号(XX小区X幢X室)。

(三)“家庭成员情况”栏目

根据实际如实填写,涉及到学习的,请注明“就读”两字,如:XX中学就读。

(四)“申请理由”栏目

能如实反映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相应情况,不够可附页。

(五)“院系意见”栏目

只须写明“同意”或“不同意”(居中填写),并盖学院公章。

(六)“学校审核意见”栏目

资助档次应写明一档或者二档。

三、名单汇总表填写说明

(一)名单表电子稿单元格内容要水平、垂直居中对齐。

(二)“学生姓名”一列字与字间不得有间隔。“入学年月”按“XXXX年X月”格式填写,如:20239月。

(三)名单汇总表必须加盖各学院公章,并如实填写填报人、学院领导。

(四)国家助学金汇总表中“资助档次”填写“一档”或“二档”,其中“一档”为认定的学生重点资助对象“二档”为认定的学生一般资助对象,各学院汇总时需把“一档”排在前,“二档”排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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