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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春兰: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20-12-01    点击次数:

    健康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追求,维护人民健康是我们党性质和宗旨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将对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基本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任务。

    一、深刻认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障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作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部署,制定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取得新的发展成就,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受住了重大考验。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了新期盼,对卫生健康事业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必须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深刻认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任务。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从国际上看,卫生健康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都处于基础性地位,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有三大核心指标,反映健康水平的人均期望寿命位列第一,拥有健康的国民意味着拥有强大的综合国力和可持续的发展能力。大力发展卫生健康事业,既可以增强人民体质,也有利于解除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积蓄经济发展的长久势能,扩大内需潜力,为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支撑。《建议》把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与国家整体战略紧密衔接,这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新征程的重大决策,必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强大动力。

    (二)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保障人民享有幸福安康生活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经济要发展,健康要上去,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都离不开健康”。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具体到卫生健康领域,主要是群众对健康有了更高需求,要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病更舒心、服务更体贴,更希望不得病、少得病。我国已经迈入中高收入国家行列,完全有必要也有基础加快发展卫生健康事业,扩大优质健康资源供给,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三)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维护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发展卫生健康事业不仅是医疗卫生问题,而且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公共安全问题。近年来,全球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不断涌现,相继暴发了非典、甲型H1N1流感、高致病性H7N9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登革热、埃博拉出血热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及时防范应对,可最大限度降低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影响。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我们要站在维护国家公共安全的高度,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治理水平,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二、准确把握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思路和原则

    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理念的重大创新、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必须全面、系统、准确地理解其核心要义和思路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

    (一)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建议》明确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凸显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我们要切实把保障人民健康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发展理念体现健康优先,发展规划突出健康目标,公共政策制定要评估对健康的影响,推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制度体系,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了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要求把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各地各部门要在资源配置和资金投入方面向公共卫生工作倾斜,更多用在疾病前期因素干预、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和重点疾病防治上。要建立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行动的体制机制,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

    (三)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立医院在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公益性的导向。在这次抗击疫情中,援鄂医疗队2小时集结、24小时内到达;29小时建成首批3座方舱医院,10天建成火神山、雷神山医院;不惜一切代价救治每一个患者,生动展示了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建议》提出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这是维护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的基础。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卫生健康需求。

    (四)坚持以改革创新激发卫生健康事业活力。党的十九大以来,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们以降药价为突破口,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当前,医改已进入深水区,要围绕制约卫生健康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更加注重医改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健康供给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同时,要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

    (五)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当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既包括中西部地区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滞后于东部地区,农村地区优质资源短缺,基层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也包括重治疗、轻预防的问题,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发展滞后,监测预警、流调溯源、物资储备等难以适应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加快补齐短板和弱项,把基本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得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三、加快落实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点任务

    《建议》提出,今后5年,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并明确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健康中国的远景目标。要围绕上述目标,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这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举措。2019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提出实施15个专项行动,明确了倡导性、预期性、约束性三大类指标。要针对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加强综合干预。普及健康知识,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因地制宜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突出抓好中小学健康促进,强化肥胖、视力不良等儿童重点疾病筛查干预。加快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等专项行动。完善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服务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控制和消除寄生虫病、重点地方病危害。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施新一轮全民健身计划。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议》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我们要按照要求,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广远程医疗,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开展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均衡布局,全面改善县级医院设施设备条件,发展社区医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开展预约诊疗和日间服务,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公立医院提高管理水平。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巩固提高统筹层次,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药服务的激励约束作用。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三)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议》对推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要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经验和教训,改革和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优化疾控机构职能设置,理顺体制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疾控基础条件,提高疾病预防处置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强化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能力。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强化感染、急诊、重症、检验等专科建设,以及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应急医疗队建设,全面提升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与基层治理融合,创新社会动员方式,全面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城市公共设施应对重大疫情防控“平战”两用改造试点,健全医疗物资储备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突发疫情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防控演练,健全应急状态下的人民群众动员机制和社会参与协调机制,以疫情防控的成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生动实践。《建议》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我们要抓住机遇,深化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建设以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模式、管理制度和支付机制。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以院校教育、师承教育为主要模式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人才评价机制。加强中药种植、加工、炮制、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推进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抓紧布局建设中医药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中药新药、器械设备的研制,力争在重大理论创新、技术攻关等方面实现突破。推进中医药国际合作,推动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建设一批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示范基地,加快中医药“走出去”步伐。

    (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十四五”时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到“十四五”末,我国预计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0%,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要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大力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强化老年失能、老年痴呆等预防干预。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优化生育政策,推动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鼓励各类主体举办老年大学,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公益慈善等。

                                                                    来源:《人民日报 》( 20201127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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