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科室、中心、附属医院科教处(科):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24〕26号)文件精神,2024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绍兴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以育人为核心,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我市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持续推进我市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向一线教师倾斜。申报的项目可以是综合性育人改革,也可以是专业、课程、教材等单项改革项目,具体形式不限。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
(一)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成果有较好的推广性。
(二)申报项目团队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
2.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3.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4.两所及以上学校共同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
三、推荐限额与方式
1.我校(不含元培学院)今年申报项目推荐限额为5项,其中将适当考虑思政类项目。
我院将从我校实际出发,以我校主干学科和特色专业为主线,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改革实践,有计划地组织针对性强的项目进行申报,推荐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学校将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做好本次项目遴选,以评议评审等方式根据限额择优推荐,经校内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会员对各校推荐申报的教改项目进行评审。
3.根据《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绍市财教〔2020〕5号),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再获市级财政专项经费资助。
四、材料提交
申报教师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活页(附件2)及《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课题)预期成果表》(附件3,《预期成果表》将作为立项评审与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并将纸质稿(一式1份)及电子稿(以“项目具体名称-申报书”、“项目具体名称-活页”和“项目具体名称+预期成果”的方式命名、申报汇总表)于5月10日前报教研科李豪,联系电话:88345835,邮箱:191935809@qq.com。
附件:
1.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2.活页
3.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课题)预期成果表
4.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医学院教研科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