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医教〔2023〕3号
各系部、附属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绍学院医〔2021〕2号)和《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绍学院医〔2021〕3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学院将开展2022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协调。
组 长:郭航远 吴剑平
副组长:葛建荣 张 剑 邢海燕
成 员:马国庆 陈佳玉 孙一勤 张建华 马玉富 张 勇
刘文庆 吴建红 顾玲玲 各附属医院教管办主任
办公室挂靠教研科,张剑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国庆、刘文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习正、杨荧、王岚、张洁翠。
二、日程安排
1.2月28日(周二)前,教研科会同系部及各附属医院教管办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符合不参加考核条件者需要填写《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不参评教师申请表》(附件1)交至教研科马国庆处,教研科汇总后填写《教师参加考核情况表》上报学校教发中心;
2.教研科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量化表》对2022年度可分配项目进行了梳理和统计形成《2022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可分配项目统计表(指导学生奖惩、教研论文除外)》(附件2),如有遗漏请速联系教研科马国庆。请各项目负责人核对相关项目信息并完成分配工作。请在3月2日(周四)前将纸质项目分配表(附件3)签字稿(或签字拍照稿)和电子稿发至教研科王岚处。
3.3月8日(周二)前,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各申报项目审核、计分与考核初步结果公示;
4.3月10日(周五)前,召开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并填写《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上报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待学校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附属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附件4)和《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附件5)。
2.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程序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按时、高质完成考核项目申报及相关材料递交工作。
3.为便于考核,特设立专项工作联络人:
(1)教学工作量:习正 88345835
(2)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马国庆 88345054
(3)学生科研活动:杨荧 88345050
附件:1.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不参评教师申请表
2.2022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可分配项目统计表(指导学生奖惩、教研论文除外)
3.2022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可分配项目分配表
4.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
5.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
医学院教研科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