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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学院医教〔2022〕27号-关于落实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22级新生教学任务和教材征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5    点击次数:

    绍学院医教〔2022〕27号

    各系(部):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教学常规管理办法》要求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实际,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22级新生教学任务落实和教材征订工作需在近期完成,请各系(部)、专业填写《医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22级新生教学任务落实、教材征订信息上报表》(附件1),现就填写上报表作如下说明:

    1.学院负责将教学任务分派到各系(部)。系(部)负责将教学任务落实到各教研室及相关教师,并负责做好相关的教材征订申报工作。系(部)主任有责任将教学任务安排到人。

    2.每门课程须确定课程负责人,填写时课程负责人排列第一位。任务落实后,不得随意更改课程负责人及授课教师。

    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必须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即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原则上不允许上课,确有需要聘请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授课的,应按照学校有关主辅讲制的相关规定,填写《非主讲教师主讲课程审批表》(附件2)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每学年必须为本、专科生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并填写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授授课情况表(附件3)。授课老师须是已在系统中存在的老师,如需新增(第一次承担授课任务),务必要填写新增老师申请表(附件4)。

    4. 教材选用原则

    (1)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要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

    (2)选优原则:要选用优秀的教材,在适用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重点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行业编教材、校本教材的顺序逐级依次选用。

    (3)更新原则:要结合学科专业发展,做好教材的更新换代。要求使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4)统一原则: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

    (5)稳定原则:基础课、技术基础课教材选定后,原则上应稳定使用2-3届。

    5. 教材征订要求:

    (1)为规范教材选用程序,提高教材选用的质量,要求使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教材目录见附件5)。

    (2)一门课程只允许征订一种教材(含在外学院开课的课程),对于连续几个学期开设的课程,如果以前已经征订过相关教材,在表中请注明“已有”。

    (3)所有课程教材选用都必须由课程负责人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教材选用申报评审表》(附件6),明确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版别(含出版年份)、ISBN号、教材级别等信息,教材级别参考选优原则中规定的填写,教材名称一律不加书名号,ISBN号应为13位,ISBN号中间不添加间隔号,《评审表》经课程所属的学科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如为新版教材或新上课教师请填写教师用书数量,已有教师用书的教师不重复征订。

    6.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关系学院整个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系(部)、专业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绍学院教[2011]36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并请于6月9日(星期四)下班前将教学任务落实、教材征订信息上报表(电子稿)以系(部)为单位发至教研科顾睿南处。

    医学院教研科

    202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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