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医教〔2022〕12号
各系(部):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教学常规管理办法》要求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实际,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和教材征订工作需在近期完成,请各系(部)组织填写《医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教材征订信息上报表》(专业课详见附件1, 全校选修课详见附件2),现就填写信息上报表作如下说明:
1.学院负责将教学任务分派到各系(部)。系(部)负责将教学任务落实到各教研室及相关教师,并负责做好相关的教材征订申报工作。系(部)主任有责任将教学任务安排到人。
2.每门课程须确定课程负责人,任务落实后,不得随意更改课程负责人及授课教师。
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必须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即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原则上不允许上课,确有需要聘请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授课的,应按照学校有关主辅讲制的相关规定,填写《非主讲教师主讲课程审批表》(附件3)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每学年必须为本、专科生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授课老师须是已在系统中存在的老师,如需新增(第一次承担授课任务),务必要填写新增老师申请表(附件4)。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每学年必须为全日制本科生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48课时及以上),教授职称教师需填写《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授授课情况表》(附件5)报给教研科。
4. 教材选用原则
(1)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维护教材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选用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材(若选用的教材与教育部审定内容不一致的,须重新选用)。
(2)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要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
(3)选优原则:1)首选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作为国家重点规划教材,列为相关课程首选教材。2)优秀教材:选用优秀的教材,在适用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重点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行业编教材、校本教材的顺序逐级依次选用。3)外文原版教材:鼓励信息学科、生命科学、材料学科以及金融等发展迅速、国际可比性强的学科专业根据教学需要,选用优秀的外文原版教材。
(4)更新原则:要结合学科专业发展,做好教材的更新换代。要求使用近三年出版新教材的比例应达到50%以上。
(5)统一原则: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
(6)稳定原则:基础课、技术基础课教材选定后,原则上应稳定使用2-3届。
5.教材征订要求:
(1)为规范教材选用程序,提高教材选用的质量,要求使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涉及到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的,必须从《马工程教材信息表》(附件7)中选择。
(2)一门课程只允许征订一种教材(含在外学院开课的课程),对于连续几个学期开设的课程,如果以前已经征订过相关教材,在表中请注明“已有”。
(3)课程负责人初选教材,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教材选用申报评审表》,明确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版别(含出版年份)、ISBN号、教材级别等信息,教材级别参考选优原则中规定的填写。《评审表》经课程所属的学科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全校选修课视同其他课程,必须有专门教材(可以自编),但只允许选择单本形式的教材,不允许选择多本一套形式的教材,要求选课学生必须征订校选修课教材。
(5)如为新版教材或新上课教师请填写教师用书数量,已有教师用书的教师不重复征订。
6.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关系学院整个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绍学院教[2011]36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并请于4月26日(星期二)下班前填写完成教学任务落实、教材征订信息上报表。
《绍兴文理学院教材选用申报评审表》(附件6)签字后,于4月26日(星期二)下班前以系(部)、专业为单位交至教研科。
医学院教研科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