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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学院医教〔2022〕8号-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4    点击次数:

    绍学院医教〔2022〕8号


    各科室、系部、附属医院教管办:

    教学成果奖是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领域最高层次的奖项,也是高校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最具有标志性的成果。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力争利用3年左右时间培育出一批高水平的教学成果项目,提升我院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功率,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育期限与项目数量

    培育期限:立项之日起,至下一次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启动申报。

    培育数量:控制在5项左右。

    二、培育对象与条件

    1.项目应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改革措施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并具有一定的成果产出。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教改或教学管理经验,勇于开拓创新,能够组建和带领团队协作攻关。

    3.项目实施方案要科学合理,注重实用性,具有创新点,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共性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思路、实施策略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预期成果应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能够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显著效果,并具有应用推广价值。

    4.鼓励结合我院近年来在立德树人课程思政建设、“新医科”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课程整合、课堂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新举措、新特色,探索教学活动的规律,创新发展,形成运行机制和范式的培育项目;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联合申报。

    5.已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上一轮培育项目,若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如无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申报本轮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三、项目管理

    1.培育项目的管理将突出成果导向,采取动态的过程管理,即根据年度目标考核实行淘汰和增补制,淘汰项目不再拨付后续经费。对于成果显著的项目,将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2.本次培育项目资助经费按年度拨付,2022年先拨付0.5万元。后续经费根据项目成果产出情况进行拨付。

    四、申报要求与方式

    1.各科室、系部、附属医院教管办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育工作,加强引导,统筹部署开展工作,剖析研究近两届国家及省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结合部门或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已有成果,有组织地积极申报。原则上每个科室、系部最多推荐2项,附属医院推荐1项参评。

    2.项目须以团队申报,在集体研讨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报科室、系部、附属医院教管办。各科室、系部、附属医院教管办审核排序后进行推荐,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前将经过审核推荐材料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153305095@qq.com。

    3.教研科将组织院内外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确定拟立项培育名单。评分前2名报至学校参加学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评审。

    联系人:马国庆,13989502760,88345054。

    附件1.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2.绍兴文理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医学院教研科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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