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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新一轮绍兴市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主体暨上一轮(2023年)立项市级竞赛基地结题预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0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科和技能竞赛活动在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大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进一步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绍兴市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主体的通知》文件及上一轮基地验收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绍兴市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主体(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同时启动上一轮(2023年)立项市级竞赛基地结题预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一轮基地申报

    1.申报要求

    1)申报赛项原则上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公布的赛项为主要参考范围,紧密结合绍兴产业发展实际与人才需求的项目也可申报。

    2)申报项目应依托学院优势或特色学科专业,体现学院办学特色,在省级及以上学科和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3申报项目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明确的负责人,具备一定的竞赛组织管理经验,具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健全的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场地设施等能够满足开展市级竞赛活动要求。

    4各学院申报项目均应提交基地申报书及答辩PPT(6分钟),详细说明基地建设基础、承办优势、特色亮点及建设设想。

    2.申报名额

    学校推荐总名额不超过3项,上一轮市级竞赛基地如申请保留,原则上优先考虑。(附件1)

    3.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认真填报《绍兴市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主体申报书》(附件2)及《绍兴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主体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413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西210,联系人叶江,电话753533)。

    二、上一轮基地预验收

    各基地(书法竞赛基地、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基地)负责人围绕落实条件保障、基地日常管理、赛事(活动)组织、建设成果等方面准备ppt汇报材料,现场汇报竞赛基地建设情况(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并自带书面验收评审材料至评审会现场,专家评委结合验收材料、现场汇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

       三、工作安排

    1.2026年4月13日15时前将新基地申报材料(申报书+答辩PPT)、上一轮基地验收材料交教务处(电子稿推荐申报项目再交纸质稿)新基地申报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2.2026年4月14日上午8:30(暂定)学校将安排申报与预验收答辩,择优推荐项目。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市级现场评审会待市教育局确定时间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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