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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开展 “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1年04月09日 00:00  点击:[]

各班级:

为了深入持久地开展我院学生道德文明教育,进一步促使学生文明行为养成,全面提升学生道德文明素质,规范学生寓管理,创造良好的学生公寓环境,现决定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吴剑平

副组长:方志红

成员:赵华、丁正邦、顾玲玲、席德科、胡晓琳以及公寓辅导员

二、创建对象

全院学生寝室

三、“文明寝室”的基本要求

1.学风方面:寝室成员学习氛围浓厚,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时间内,无睡懒觉、上网玩游戏或看影视剧、打牌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寝室成员无考试成绩不及格情况。

2.精神风貌方面:寝室成员团结互助,关系融洽,尊敬老师,关爱同学,积极开展寝室文化活动。

3.纪律方面:寝室成员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有关公寓管理规定,无延迟熄灯、夜不归宿、打架、酗酒、喧哗、破坏公共财物等违纪行为。

4.安全方面:寝室成员安全意识强,注意防火防盗,无违章用电、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电线、留宿外来人员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5.内务卫生方面: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文明寝室”评比细则》的学生寝室卫生检查评分标准,每月检查中至少三次卫生成绩优秀(54分及以上)。如有一次寝室卫生成绩不合格(36分及以下)记录,取消评选资格。

四、“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4月初-6月底,活动分4月、5月、6月三轮创建阶段,每月按照自查、整改、验收三个环节。

2.活动动员:4月初,召开全院“文明寝室”创建动员大会。

3.检查方式:集中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周由学院自管会主要负责对全院学生寝室的卫生、安全、纪律的检查,学生科辅导员不定期对学生寝室进行抽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并予以公布,对检查出卫生不合格及违规违纪情况的寝室及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予以整改。具体检查标准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文明寝室”评比细则》。

4.验收与奖励

16月中旬,以自愿申报形式,开展“文明寝室”和“优秀学生寝室长”的评比验收工作,根据寝室检查结果,评选出50个“文明寝室”和30个“优秀寝室长”。

26月底,学院对评选出的“文明寝室”和“优秀寝室长”发文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活动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本次创建活动。

2.各班主任、辅导员平时要加强指导,勤于检查。

3.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自管会的作用。在活动中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树立典型。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文明寝室”评比细则》

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文明寝室”评分表

医学院学生科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文明寝室”评比细则

一、学生寝室卫生检查评分标准(60分)

1.门口(5分):地面干净,无纸篓等清卫用具放置,无垃圾及污水(3分);墙面无脚印、球印(2分);

2.门窗(5分):门面干净,无污迹、广告纸(招贴画除外)(1分);门框无积尘(1分);内走廊窗户玻璃干净,无张贴物,无破损现象(1分);窗台无积尘(2分);

3.地面(10分):无积尘(4分);无果壳、纸屑(3分);无烟蒂(3分);

4.桌(柜)面及物品摆放(10分):桌(柜)面、书架无积尘(3分);桌(柜)面、书架物品摆放整齐(5分:其中书及其它物品3分,鞋子2分);椅子摆放整齐(2分);

5.床铺(5分):被褥、枕头摆放格式统一(3分);床上物品摆放整齐,不凌乱、无乱挂情况(2分);

6.洗漱台(6分):洗漱盆内干净,无污垢(1分);台面、镜面干净(2分);洗漱用品摆放整齐(2分);脸盆架、脸盆放置整齐(1分);

7.卫生间(10分):地面干净,无积水(3分);墙面清洁(2分);便槽干净(2分);室内无异味(3分);

8.墙壁(4分):墙面干净,无污迹(2分);无乱张贴、乱涂写(粘贴画除外)(1分);无蜘蛛网(1分);

9.其它(5分):不跨寝室拉网线(3分);有美化,整体观感较好,空气清新,无异味(2分)。

二、学生寝室纪律检查评分标准(20分)

1.按时作息,无特殊情况不得晚归(晚上10:30以后)和夜不归宿。发现晚归1人次扣1分,夜不归宿1人次3分。无睡懒觉,发现正常上课时间在寝室睡觉1人次扣1分(特殊情况除外)。(8分)

2.正常上课和晚自习时间不得在寝室里玩网络游戏、看电影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发现1人次扣2分。(8分)

3.上课、自习、午休和晚上就寝时间在寝室内不打牌、不吸烟、不喝酒,不喧哗,发现1人次扣2分,吸烟情况1人次扣1分。(4分)

三、学生寝室安全检查评分标准(20分)

1.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发现1人次扣2分。(6分)

2.乱拉乱接电线,发现1人次扣1分。(4分)

3.保存和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发现1人次4分。(10分)

4.发现其他严重安全隐患,如有携带毒、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黄色淫秽、非法宣传品等物品,按照《学生手册》规定受纪律处分外,发现1人次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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