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医学院开展学生义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1年04月08日 00:00  点击:[]

为培养医学生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使学生将所学医学知识奉献社会,增强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体现当代青年的时代风貌和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在医学院开展学生义工服务活动,现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行动准则,以“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突出特色、持之以恒”为工作原则,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活动平台,开发服务项目,努力打造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学生义工服务品牌,提升服务形象,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总体安排

1.活动时间:2010年四月上旬完成准备工作,包括组织机构框架的搭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首批学生义工(200名)的招募;四月中旬正式开展学生义工服务。

2.实施步骤:

实行试点:学生义工服务工作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法,具体分两步。第一步,选择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第二人民医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作为试点单位;第二步,条件成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向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社区、福利机构推广。

三、具体措施

(一)工作机构

1.医学院学生义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长:吴剑平

副组长:赵 华、方志红、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第二人民医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志工工作负责人

员:丁正邦、顾玲玲、席德科、胡晓琳、医学院学生义工协会负责人

负责指导和管理工作。

2.在院团委下设医学院学生义工协会,总体协调与管理全院学生义工工作;各年级设分会,全面负责本年级的学生义工管理工作。

(二)规章制度

以《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等为基础,制定《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学生义工管理规定》,确保学生义工工作有序、优质、高效和安全。

(三)学生义工招募

招募学生义工队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遵循自愿原则。申请成为义工的学生需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注册(《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学生义工注册协议》、《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学生义工注册登记表》见附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医学院学生义工。

(四)统一标志

学生义工个人自主开展服务活动时必须佩带《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学生义工服务证》和《医学院学生义工工作证》;组织较大集体服务活动时,在活动场所必须悬挂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学生义工旗,学生义工佩带《医学院学生义工工作证》或帽子开展服务活动。

(五)考核管理

医学院学生义工协会要建立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注册学生义工实行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制度和星级认定制度。定期评选优秀义工,给予表彰奖励。对达到一定服务时间和工作量的义工,可在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方面给予适度激励。

四、工作要求

1.相关科室和老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义工服务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加强指导,注重增强学生义工的教育意义,提高学生义工的质量与效果,推动我院学生义工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2.学生义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确保人身安全。

3.学生义工协会要认真做好义工服务时间、成效的统计、核实工作,并据此做好各类评定、奖励工作。

1.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学生义工注册协议.doc
2. 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学生义工注册登记表.doc

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

一一年四月七日

上一条:医学院关于开展 “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2届毕业实习生填报基本情况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 | 技术支持:海马科技
医学院
绍医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