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根据《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绍市财资〔2015〕86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操作规程(试行)》(绍政办发〔2015〕87号)、《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绍市财资〔2018〕4号)、《绍兴文理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拟对医学院资产进行报废公开处置,共计金额456005.5元。现将本次拟处置资产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和情况反映,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联系人:潘妙虹,联系电话:15967511584)或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88342704)反馈,并留姓名及联系方式。
医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