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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5日
下午,上海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王正平教授来院讲学,我院和法学院全体教师共同聆听了王教授的精彩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章越松院长主持。

王正平教授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标准,深刻阐释了教育工作和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教师应是全民族和全人类优秀道德的继承者、体现者和传播者,教师伦理和教师道德是全部教育教学工作的价值基础。新的社会环境,需要构建与时俱进又面向世界的新师德,重筑时代新师魂。
王教授指出,新师德的基本价值引导需要建立社会支撑机制。面向实践,皈依真理,才能重建合理的师德规范和师德标准,合理的师德规范应能恪守底线,追求高速、自他两利、提升自我,促进专业发展。良善的新师德师风的形成,需要公正的社会分配和科学的教育管理机制支撑,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教师作为道德主体的积极努力。教师应享有道德和法律赋予自己全部人格尊严和正当利益,通过诚实的教育劳动创造人生的幸福。
王教授提出,新师德的基本要义是要倡导“师德五心”。教师应有责任之心,教书育人,立德树人是教师的天职;教师应有仁爱之心,关爱学生,为学生一辈子的幸福生活着想;教师应有敬业之心,严谨活学,搞好教学是教师的专业责任;教师应有乐群之心,关心集体,尊重同事,自重重人;教师还应有爱国之心,家国情怀,在平凡的教育与教学岗位上,为社会的文明进步,民族的伟大复兴,尽智竭力。
【人物名片】王正平,浙江海宁人,生于上海。1982年1月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政教系本科,后获上海社会科学院授予的哲学硕士学位,1996年晋升为哲学伦理学教授。曾任上海师范大学学报期刊杂志社社长,《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执行主编,现为上海师范大学二级教授、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伦理学博士点带头人、高原学科建设伦理学方向带头人,上海师范大学跨学科研究中心主任,《教育伦理研究》主编。兼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专家、中国伦理学会教育伦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伦理学会环境伦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应用伦理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等。先后在美国波尔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法国科学研究中心、英国牛津大学等进行访学和学术交流。
(院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