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发布《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开展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0〕8号),2020年定向培养本科层次招生临床医学、儿科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和护理学专业,专科层次定向培养招生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业。
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考生户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专科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三段分数线。
今年,我院作为本科层次承办高校获批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资格,定向培养(临床医学)本科招生计划31人。(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