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绍兴文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全日制综合性高等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学校的办学历史起源于1909年创办的山会初级师范学堂,鲁迅先生曾出任山会初级师范学堂监督(校长)。1996年绍兴师范专科学校与绍兴高等专科学校等合并建立绍兴文理学院。2000年绍兴卫生学校、上虞师范学校、绍兴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相继并入。2005年学校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12月被浙江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拥有本部(河东、河西、南山)、兰亭、上虞、宋六陵等校区。
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前身是浙江省绍兴卫生学校,其办学可追溯到1917年的绍兴福康医院护士学校。2000年3月,绍兴卫生学校并入绍兴文理学院组建医学院。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40人,其中国家领军型人才2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人才2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1人,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1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2人,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对象5人,绍兴青年五四奖章1人。高级职称人员93人,占66%;具有博士学位者占比62%。学院还聘任3位医学教育专家为校“鉴湖学者”讲座教授。
植根于百年学府的深厚底蕴,依托医学院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绍兴文理学院正为医学领域的从业者搭建专业成长的优质平台。针对临床医学专业人才的发展需求,学校精心打造的同等学力申硕培养体系,将理论精进与临床实践紧密结合,助力从业者在专业道路上稳步前行。
二、招生专业
(一)详见《绍兴文理学院2026年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
三、申请条件
(二)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无3年工作年限要求);
(三)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仅接受参加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申报,可参考附件2住培合格证书示例);
(四)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相对应,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二)网上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3日。
2.步骤:
(1)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https://tdxl.chsi.com.cn),注册账户;
(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能够实时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码等,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
(3)按照平台要求上传证件照电子照片
(4)填报学位申请,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三)现场确认
1.时间:暂定2026年3月5日上午 09:00—11:30,下午14:00—16:00。
2.地点:暂定南山校区2号楼109教室(电子地图中搜索“绍兴文理学院南山校区”)。
3.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与证件: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所获得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接受参加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申报,可参考附件2住培合格证书示例);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需提供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规培证明及承诺》(附件3)1份;
(4)所在单位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附件4)1份;
(5)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绍兴文理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表》(附件5)1份。
4.注意事项:现场确认需采集图像和审核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已在其他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者,须经原申请学校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注销信息后,方可向我校申请,并至我校现场确认。
五、培养与管理
(一)第一阶段:课程学习
申请人通过资格认定,按相关规定缴纳学习费用后,注册方可生效。课程学习一般采取与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同班上课或单独开班的形式进行,采用面授和线上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认定之日起四年内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大纲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s://www.neea.edu.cn/)下载,统考时间安排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国教育考试网发布的公告和学校的通知为准。
(二)第二阶段:学位申请
在通过第一阶段全部考试后,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完成论文答辩。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绍兴文理学院硕士学位,具体按《绍兴文理学院印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执行。
六、学习费用
学费在入学时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缴纳。第一次缴纳课程学习费用30000元/人,第二次缴纳论文指导及学位申请费18000元/人
七、报名须知
(一)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
(二)申请人不享受学校各类奖助学金。
(三)申请人在读期间的食宿自理。
(四)学员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所缴纳学费不予退还。
(五)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注册为我校学员之日起,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含课程学习阶段、学位申请阶段),超过6年仍然没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予以清退,所缴纳学费不予退还。
(六)若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文件,以新的文件为准。
(七)本简章由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900号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437办公室,邮编:312000,联系人:柯老师,联系电话:0575-88061289,QQ 咨询群:608612854(绍兴文理学院临床专硕同等学力申硕咨询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