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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8年09月10日 00:00  点击:[]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精神,促进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与应用,扩大学生学习选择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做好我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信息化水平,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推进学生选择性学习,建立学分互认和转换机制,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到2020年,全省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建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制度,实质性开展校际间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力争建成600门以上省级学分互认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选课学生人数达到100万以上,实现跨校认定学分学生人次累计达到50万人次。

二、基本原则

坚持课程标准。建立和实施课程建设、质量审查、课程运行保障和效果测评等制度,不断提高课程质量。严把学分认定课程范围和标准,原则上学分认定的课程应是省级(含)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且在同类课程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稳步推进。认定和转换不同高等学校的课程学分,应综合考察其所体现的知识、能力及水平等因素,因校制宜,有序推进,建立科学合理的学分认定办法,制定公开透明的转换程序,创新制度安排,确保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的要求。

坚持学校主体。高等学校自主制定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办法,规范细化认定流程,具体规定外校课程认定的种类、数量以及外校课程学分所占最高比例。及时汇总、更新、公布认定的外校课程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为学生学习外校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创造便利条件。

坚持有效激励。高校要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开发开设优质在线开放课程,鼓励学生跨校在线学习。省教育厅将把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情况、学分认定与转换情况列入高校评价和考核工作,并对优秀的在线开放课程教师给予经费奖补。

三、主要内容

1.推进课程应用与共享。鼓励师生通过在线教学或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应用在线开放课程,不断创新校内、校际课程共享与应用模式。建设一批学生受益面广、教学效果好、学习者认同度高的“名师教学空间”。提高在线开放课程使用率,到2020年,高校50%的课程都使用在线开放课程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80%的专任青年教师都能使用在线开放课程进行混合式教学,到2023年上述比例分别达到80%和100%。每个专业毕业总学分至少有一个学分来自跨校在线学习获得。

2.开展课程教学评价。在线开放课程实行谁建设、谁负责制度,开课教师和教学团队要精心组织教学,及时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正确评价学生课程学习成绩,注重对学习过程的监测与评价。每一门课程都要制定和公布在线学习成绩评定办法,严格课程学习、评价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在线课程的学习效果。

3.建立学分认定和转换的机制。高校要制定学分认定和转换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学分认定和转换的范围、数量、标准和程序。学生参加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学习,所学课程,课程名称、知识点与学生所在学校相关课程相同或相近,总学时相同或相近,原则上经学生所在学校确认后可直接认定为所在学校相关课程的学分,学分按学生所在学校相关课程的学分计算。课程名称不同,但课程内容与学生所在学校相关课程基本相同的,经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后可转换为相应课程的学分,学分按学生所在学校相关课程的学分计算。非相同相近的其它课程,可认定为学生所在学校的选修课程,学分数按照1学分对应16—18学时进行转换。各高校应优先选用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选用校外课程由各校自主决定,学分认定顺位建议:硕士授权点学校要认可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科专业的课程,其他学校要认可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科专业的课程,非专业院校要认可专业院校优势学科专业课程。

4.开放共享课程平台。加强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建设,鼓励公共服务平台之间实现课程资源和应用数据共享,营造开放合作的网络教学与学习空间。鼓励高校使用课程共享平台。高校也可选用适合本校需求的其他国内平台以及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平台,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应用。鼓励平台建设方、高校协同建设和运用在线课程大数据,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或个性化服务。

5.加强学分银行平台建设。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平台(简称“学分银行平台”)为学生提供课程学习成绩证明,作为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的凭证。学生向高等学校提出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高校要依据学分银行管理中心开具的学习成果证明,开展课程学分转换工作,并将转换结果反馈给学生。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要为学生建立课程学习档案库,将课程学习成绩统一导入学分银行平台。

6.改革创新教学管理。高校要加快推进以学分制为重点的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明确学生获得学历、学位的学分要求,及时更新和公布学历、学位授予标准,完善认定机制,为学分认定和转换提供制度安排。探索按课程注册学习,鼓励学生自主选修课程,参加学习并通过考试即获得学分。要完善学习成本分担机制,探索按学分收费,方便学习者在不同学校、不同时段开展学习。

7.努力开展在线开放课程服务。明确学分认定和转换具体责任部门,组织开展学分认定等工作,为学生学分积累和转换提供咨询服务。要提高教学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实现教学、管理、服务一体化,为学生注册、选课、学习、考试、学分认定与转换等提供一站式在线服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高校要将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作为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内容。高校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对在平台上开课和组织教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和激励机制。省教育厅将做好工作的统筹、协调、引导,掌握动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政策。

2.积极稳妥推进。高校要建立健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等制度,探索引进第三方开展学分认定和转换评估。要加强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检查力度,确保公平公正。对学分认定和转换过程中出现的舞弊、作假等不端行为,要严肃查处。要表彰和推广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先进典型,省教育厅将把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纳入本科高校分类评价和高职院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

3.做好精准服务。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和高校要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和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将学分认定与转换办法、程序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清单等内容广泛告知师生,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方便学习者获取准确信息。要严把课程建设、学分认定标准,优化课程认定、成绩评定、学分认定与转换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网上办理,为学分认定与转换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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