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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获批继续成为浙江省遗体接受单位

    发布日期:2020-12-22    点击次数:

    1221日,浙江省遗体、组织捐献接受单位业务培训班暨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全省各地市红十字会、眼科医院眼库、医学院校及浙大中国人脑库等相关工作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院党委副书记、红十字会副会长金坚强代表学院与浙江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佘新荷签订新一轮遗体接受单位合作协议书,并围绕组织设置、无语良师纪念活动、生命礼赞场所建设、爱心基金使用等方面介绍了我院2020年遗体接受工作情况。院党委委员、教研科科长、遗体捐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国庆随同参会。

    据悉,我院遗体捐献接受站首次获批成立于20165月,由浙江省红十字会授权,各项遗体捐献接受工作在院遗体捐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下,由院红十字会和解剖学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目前已登记100余人,其中27例成功实现捐献。(教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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