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附属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绍学院医〔2015〕3号)和《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绍学院医〔2014〕54号)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2016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协调。
组 长:柳国庆 郭航远
副组长:张 剑 袁油迪 葛建荣 陈三妹
成 员:陈佳玉 黄丹文 陈小萍 阮 萍 刘丽华 马国庆
方志红 叶知秋 刘学红 顾玲玲 王 岚 孙爱静
洪 涛 许晓敏 李佳梅 邬琼璐
办公室挂靠教研科,张剑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国庆、刘丽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日程安排
1.2月23日(周四)上午下班前,教研科会同系部及各附属医院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不参加考核者需要填写《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不参评教师申请表》,教研科汇总后填写《教师参加考核情况表》上报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2月27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各系部、附属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组织所辖教师填写《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部分指标)量化评分申报表》,汇总后统一递交医学院教研科马国庆处;
3.3月3日(周五)前,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各申报项目审核、计分与公示;
4.3月8日(周三)前,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公示;
5.3月10日(周五)前,召开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并填写《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上报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待学校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系部、附属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和《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
2.各系部、附属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程序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按时、高质完成考核项目申报及相关材料递交工作。
为便于考核,特设立专项工作联络人:
教学工作量:王 岚 88345835
教学效果:叶知秋 88345835
教学改革与研究:马国庆 88345054
附件:
1.《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不参评教师申请表》
2.《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部分指标)量化评分申报表》
医学院教研科、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