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教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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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7    点击次数:

    医学影像系: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是我院2013年开始招生的新专业,今年将接受教育厅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请做好迎评准备工作:

    一、评估标准

    《关于改进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87)学位字016号}和《浙江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

    二、评估安排

    1.系部自评阶段(2月20日—3月1日)

    (1)3月1日前,请将《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附件2)及《自评报告》(文字材料各一份)交教研科马国庆处。

    (2)同时请完成汇报稿的多媒体制作工作。汇报要结合《自评报告》等要求,并突出要点,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3)完成教学档案资料的备查工作。

    2.学院检查阶段(3月1日—3月8日)

    (1)3月1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审阅《自评报告》、听取专业自评汇报并检查教学档案资料。

    (2)3月8日前,系部根据检查意见进行材料修订并完善教学档案资料。

    3.学校评价阶段

    教务处将于3月中旬组织学校自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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