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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学院医教〔2024〕4号-关于开展2024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7    点击次数:

    各系(部)、附属医院教管办:

    教学成果奖是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领域最高层次的奖项,也是高校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最具有标志性的成果。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力争培育出一批高水平的教学成果项目,提升我校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功率,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教学成果奖培育增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育期限与项目数量

    1.培育期限:立项之日起,至下一次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启动申报。

    2.培育数量:5项左右(其中研究生教学成果奖项目不超过1项)。

    3.学院可推荐参评数量:2项。

    二、培育对象与条件

    1.项目应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改革措施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并具有一定的成果产出。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教改或教学管理经验,勇于开拓创新,能够组建和带领团队协作攻关。

    3.项目实施方案要科学合理,注重实用性,具有创新点,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共性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思路、实施策略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预期成果应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能够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显著效果,并具有应用推广价值。

    4.鼓励结合我院近年来在立德树人思政课程建设、“新医科”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课堂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新举措、新特色,探索教学活动的规律,创新发展,形成运行机制和范式的培育项目;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赛道项目申报。

    5.已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上一轮培育项目,若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如无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再申报本轮培育项目。

    三、项目管理

    1.培育项目的管理将突出成果导向,采取动态的过程管理,即根据年度目标考核实行暂停资助和增补制,暂停资助项目不再拨付后续经费。对于成果显著的项目,将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2.本次培育项目资助经费每个项目总计10万,按年度拨付,2024年4月立项拨付1万,12月年度考核通过拨付2万,考核优秀奖励3万。后续经费根据项目成果产出情况进行拨付。

    3.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单列,由研究生处负责立项管理。

    四、申报要求与方式

    1.各系(部)、附属医院教管办要高度重视,结合部门特色、专业人才培养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引导,统筹部署开展工作;剖析研究近两届国家及省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结合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已有成果,有组织地进行申报。

    2.项目须以团队申报,在集体研讨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文件命名为:项目负责人+项目题目)后于3月4日(星期一)通过浙政钉发至医学院教研科马国庆处。医学院教研科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排序后推荐至学校参评。

    3.教务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确定拟立项培育名单,与项目组签订项目协议书。

     

    附件:

    1.绍兴文理学院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

    2.绍兴文理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医学院教研科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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