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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学院医教〔2023〕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一)

    发布日期:2023-12-29    点击次数:

    绍学院医教〔2023〕37号

    各科室、系(部)、工作组: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总方案》(绍学院发〔2023〕83号)、《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绍学院医〔2023〕21号),按照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总体安排,现将近期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自评与自建工作

    针对审核评估专项检查反馈情况,完成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专业评估整改报告,规范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课程考核、毕业论文等常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2021年以来相关教学资料的整理、审查和编目工作,总结与提炼本专业人才培养特色。

    二、高质量撰写《自评报告》

    1.各职能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在自评与自建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报告要对标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肯定工作成效,总结和提炼本学院人才培养特色,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原则上不少于1.5万字,其中存在问题及分析和改进措施不少于三分之一。

    2.撰写要求。(1)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及审核重点进行相应阐述,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中P83-96页相关内容;(2)重点阐述“工作思路和机制形成(怎么说的)、工作举措(怎么做的)、工作成效(做得怎么样)和应对举措(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方面;(3)根据一级、二级指标展开,紧扣审核指标体系(即:指标不能少、审核重点不能丢),“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可对应到一级指标来写;(4)报告中的数据与提交的本科教学状态数据要一致,如不一致要做好情况说明的准备。

    《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1)于2024年1月8日(星期一)前通过浙政钉报送学院评估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word版和pdf分管领导签字版的电子稿各1份)。联系人:朱汉民,联系电话:88345835,15629329870。

    三、整理支撑材料和教学档案

    1.职能部门。对照《自评报告》及审核评估指标,梳理、收集能够起到相应支撑作用的证据性材料,包括管理文件、工作安排、成果证明等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或其他佐证材料等,依据一级和二级指标建立材料目录索引。

    2.系部专业。教学档案:按照前期下发的《教学档案目录及清单(学院版)》及审核评估专项检查反馈的情况继续做好整理和完善。

    3.整理要求。(1)支撑材料相关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2;(2)教学档案按学院日常管理规定存放,确保档案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支撑材料和教学档案的具体材料应在2024年3月4日(星期一)前整理完毕。工作联系人:马国庆,联系电话:88345054,13989502760(622760)。

    附件:1.《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2.支撑材料相关内容及格式要求

    3.《自评报告》撰写任务分工

    医学院教研科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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