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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学院医教〔2023〕10号-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6    点击次数:

     绍学院医教〔2023〕10号 

    各科室、系部、附属医院教管办: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3年工作要点,本年度教育部将实施系列“101计划”,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工作,现就我院做好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推荐类型可分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课程需符合一流课程认定的具体要求(附件1)。

    2.推荐课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3.优先推荐已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含第一、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特别优秀的其他课程(非省级)也可以推荐。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推荐。其他课程(非省级)须在2023年1月31日之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

    4.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本次培育推荐。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线下课程负责人为正高职称的优先推荐。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二、推荐时间和方式

    1.申报团队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7)、整理附件材料(全部附件材料按申报书要求的顺序放入一个文件夹并编号)。附件材料中说课视频、教学实录、《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以及《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暂不需要提供。

    2.各科室、系部、附属医院教管要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检查,做好相关政治审查工作,并填写《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培育推荐汇总表》(附件8)后将申报书(含附件材料)电子版一并于5月13日(星期六)前报送教研科马国庆处,邮箱:153305095@qq.com,电话:88345054,13989502760。

    三、其他

    1.学院推荐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遴选10个重点培育对象,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做好国家级一流课程的孵化工作。

    2.请各科室、系部、附属医院教管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工作,优中选精。

    医学院教研科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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