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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学院医教〔2022〕30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0    点击次数:

    绍学院医教〔2022〕30号

    各科室、系部、中心、附属医院教管办: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精神和《绍兴文理学院深化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我院做好相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将教书育人落实到课堂教学“主渠道”,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政教育资源,发挥所有课程环节的育人功能,落实所有教师教书育人职责。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充分发挥课程的德育功能,让所有教师“挑起思政担”,让所有课程“种好责任田”,着力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思政工作体系,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类别及数量

    (一)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分示范学院、示范专业、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示范工作室(课程思政优秀教师)4类。本年度,学校拟立项建设课程思政示范学院3-5个,示范专业、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各8-10个,示范工作室(课程思政优秀教师)3-5个。

    (二)示范学院由各学院自主申报,示范专业、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由各学院择优推荐各1个,其中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必须申报,不占名额;示范工作室(课程思政优秀教师)限报1个。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课程思政示范学院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全院课程思政建设,重视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合理,工作机制较为健全,经费有保障。重视专业和课程建设,认真落实“一院一主题”课程思政建设要求,完善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积极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基层教学组织,提升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在课程团队建设、示范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具有学院特色和亮点。具体参照《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建设指标(试行)》(附件5)。

    (二)课程思政示范专业

    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出台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教学指引,落实“一专业一主线”建设要求,在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加强课程建设,构建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学科专业和课程思政教育规律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本学科专业中所有课程全部按要求达到课程思政建设基本要求。积极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研讨活动,努力提升教师课程思政教学水平,充分发挥专业整体育人功能,在学生德智体美劳上培养成效明显。具体参照《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指标(试行)》(附件6)。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目标要求,梳理挖掘本学科、专业及课程所蕴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凝练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核心内容,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以多种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较好实施,强化示范核心课程群建设,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良好师德水准、较高教学水平、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长期致力于本组织的课程建设,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四)示范工作室(课程思政优秀教师)

    主要面向长期担任教学任务、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学生评教优良,近年来积极耕耘在课程思政第一线,重视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的水平较高、政治素质过硬,能够较好的担负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在职专任教师。申报教师应主持或参与至少1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或在全省高校课程思政相关比赛中获奖。同时申报教师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六年以上(含六年)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包括课程教学和实训指导。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示范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年,建设期间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和政策支持,并在组织参加各类市级以上比赛展示和成果培育中予以优先扶持。

    (二)建设期满,学校组织评估验收,学校择优支持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申报。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对示范专业、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示范工作室(课程思政优秀教师)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尤其要对申报项目的内容进行全面核查。

    (二)6月27日(星期一)前,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将各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4)纸质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交至教研科马国庆处。

    (三)学院汇总评审后填写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校教务处参加学校评审。

    联系人:马国庆,电话:88345054,13989502760。

    附件:

    1. 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建设项目申报表

    2. 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

    3.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

    4.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工作室申报表

    5.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建设指标(试行)

    6.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指标(试行)

    医学院教研科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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