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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关于选拔元培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转入本部学习的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4-27    点击次数:

绍学院发〔2015〕185号

为了更好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互补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做好元培学院二年级优秀学生转入本部学习的选拔工作,遵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加强独立学院管理的通知》(浙教计〔2004〕138号)及《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特对原《关于选拔元培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转入本部学习的暂行办法》(绍学院发〔2006〕68号)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校纪委、教务处、学生处、元培学院有关负责人组成的“三升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教务处处长及元培学院分管领导担任。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尊重学生意愿与优化教学资源相结合原则。

三、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优秀生选拔所涉及的专业是指与本部名称一致、招生对象相同的专业,选拔对象为元培学院二年级在校优秀学生。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处分。

(三)前三学期综合学业平均绩点在专业前3%。

(四)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艺体类专业学生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

(五)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浙江省高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二级或三级。

(六)截至报名时无不合格课程(无重修、无补考)。

四、选拔名额

每专业选拔名额按照二年级在校生数的1%(四舍五入)确定,但不少于1人。

五、录取办法

(一)每年5-6月,元培学院拟订当年可选拔学生名额数;学校教务处在综合考虑本部教学资源及在校生人数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并公布当年各专业可转入的学生名额。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三升二”选拔登记表》(见附件1)。

(三)元培学院根据选拔条件及录取名额,按前三学期学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按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原则,完成优秀学生的选拔、推荐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三升二”选拔报名学生花名册》(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学生材料包括:

1.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审核盖章)

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登记表(贴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4.考生花名册以及其excel文档

(四)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者,在绩点排名相同时可优先考虑录取。

(五)学校教务处审核元培学院上报的选拔名单,并在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经批准后发文公布并统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六、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同意转入本部学习的学生编入本部同一专业三年级学习。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转入学院(系)报到,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其转学资格。学生转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二)学生转入后,前两年所修课程学分予以认可;如由于培养方案原因确需补修的课程,学生须进行补修。学生达到学校规定的有关要求后,颁发绍兴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学生转学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转入资格,退回元培学院,并视情节给予相关人员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七、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自2015级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元培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年“三升二”选拔学生登记表

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选拔转入本部学习级优秀学生花名册

附件:三升二管理办法10月(新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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