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要求的特别说明

2011-09-29  

医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在校园网通知栏发布了相关通知。现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的资格要求,特别强调两点: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应当重点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已建创新团队应当抓紧做好团队项目的立项工作,团队成员限制申报公益性计划项目。

(2)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在省级科技计划(含自然科学基金)中重复或分别申报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因此,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可以申请2012年省级其他科技计划项目,但同一年不得同时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省级其他科技计划项目。请有关老师根据自己科研实际,在“2012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侧重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与“2012年省科技厅公益技术研究(侧重应用研究)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之间,选择其中之一精心组织申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1年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2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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