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2010年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检查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2-03-16  

各位主持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12〕37号),教育厅将对2010年及以前所有立项的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包括一类、二类)进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范围

2009年立项的教改项目(包括一类、二类)尚未结题的,需参加本次结题验收。2010年立项的教改项目(包括一类、二类),已完成的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验收;未完成的需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二、检查依据与标准

(一)新世纪高等教育教改项目立项时的申请书。

(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申请参加结题的项目填写)或《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参加中期检查的填写)(一式5份);

2.项目支撑材料(要求所有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平装即可,一式3套,自行留底,用后不退);

3.《结题报告》或《中期检查报告》及《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的电子版(申请参加结题的项目填写)发送至刘学红OA信箱。

请各项目组抓紧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或结题准备工作,并于5月6日前将材料报送教研科,联系电话:88345099。

省厅通知、各类表格及我校2009、2010年新世纪教改项目详见附件。

教研科

2012-3-16

2012新世纪教改项目检查及结题.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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