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通知

2011-10-17  

医学院各部门: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11〕115号)精神,2011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重点

2011年度市级教改课题立项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具体参看《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指南》(见附件1)。立项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已有教学改革成果的整合、集成和深化,推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教学改革实践。

市级教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理念,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应用型人才、高技能型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较高理论水平的研究课题。

二、立项数额及要求

2011年市级教改课题共立项36项,其中重点课题12项,一般课题24项,根据高校教师比,本科院校重点课题6项,一般课题12项。我校(不含元培学院)今年市级重点课题推荐限额为4项,一般课题8项。

为保证研究质量,市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总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申请人必须是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改或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级课题研究的、有较强科研能力和专业功底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已被确定为省级及以上教改和科研立项的项目不能申报。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不得超过2项。

三、评审及核定

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会对各校推荐申报的教改课题进行评审。

同等条件下,学校或教学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教改项目,有关学校及平行单位、部门采取联合、协作方式申报的参评项目,市教育局予以优先考虑。

四、实施及结题

市级教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

各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开题、中期评估、结题鉴定等工作,切实规范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项目经费管理原则、开支范围等规定按照《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绍市财行〔2011〕8号)执行。

项目完成后,项目主持人根据《市级教改课题所要求的研究报告的内容与结构》(见附件)撰写提交《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报告》(见附件),通过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批结题。

五、资金支持及管理要求

市教育局对列为市级教改课题的项目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其中重点课题每项补助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补助0.5万元,保证课题组开展课题研究的时间和条件,并加强经费使用的规范管理。

为确保市级教改课题的研究质量和水平,教务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凡有抄袭,篡改等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出现,取消申报资格。

教务处将重视项目过程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研究项目的督促、检查与服务,并负责做好市级教改课题的中期评估和结题鉴定工作。市教育局将根据各项课题开展情况实施年度抽查。

六、其它

请各学院于10月22日前将各课题的申报书(可从附件2下载)一式6份统一交教研科,同时将申报书及《2011年市级教改课题申报立项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刘学红OA信箱,联系电话:88345099。

待学校推荐的具体课题确定后,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再行准备。

教研科

2011-10-172011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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