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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开展2016学年学生综合评价和奖学金、先进集体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20日 15:20  点击:[]

   为激发广大学生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热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院风学风,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奖励条例》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学年学生综合评价和奖学金、先进集体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对象、条件

1.评价和评定的标准按《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办法》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奖励条例》(2016版《学生手册》)执行。

2.评价和评定的对象为已注册的141516级学生。因欠费未注册的学生(已被批准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并可缴清学费者除外)可参加综合评价但不能参评奖学金。

3.护理专业学生可参照执行。  

二、时间安排与要求

1.时间安排:

1 929前,各班完成综合评价,并进行奖学金和先进班级初评,班内公示后将申报材料上交给医学院学生科。

将纸质材料(附件234568)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并交至财贞楼206,电子材料(附件2345678)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至1502370790@qq.com

2 1010前医学院学生科汇总评定结果,并进行公示。   10月   13日   前将评奖材料交学工部。

3 1021前,学工部汇总系申报材料,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公示评审结果。

4 1030发文、表彰。

2.几点要求:

1)评奖工作要坚持原则,宁缺毋滥,不搞平均主义。希望各分院严格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6版《学生手册》的要求进行评定,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先进班级的评选,由班级组织申报材料(附1000字左右的班级总结材料),各分院推荐,学工部审核,报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综合奖和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在各班学生综合评价基础上,经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班主任和辅导员初审,所在分院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交学工部审核,报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其中特等奖学金根据评选条件先预报候选人,评审方案另附细则;一等奖学金上报者需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和Word格式打印。

 

附件:1.2016学年各班级奖学金、先进班级名额分配表

2.2016学年学生综合评价汇总表

3.2016学年班级奖学金汇总表

4.2016学年综合奖学金申报登记表

5.2016学年创新成果奖申报登记表

6.2016学年先进班级申报登记表

7.2016学年奖学金获得者汇总名单

8.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评价汇总表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2017 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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