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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评选第十八届“卓越奖学金”的通知

2022年01月11日 19:27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倡导“摒弃浮躁、拒绝平庸、脚踏实地、追求卓越”的校 园精神,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参与评选的校园民主氛围,形 成“学习榜样,争做榜样,成为榜样”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校 风学风建设。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卓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稿)》 (绍学院发〔2008〕160 号)等有关规定,决定评选第十八届“卓 越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研究生、本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在品德、学习、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取得卓越成绩,并得到师生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第十八届“卓越奖学金”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申报, 2 月 22 日前,学生登录学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各二级学院开展学 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推荐名单,经公示推荐上报。 

(四)2 月 23 日—3 月 20 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组织 社会评选、校内投票、现场展示会等各类评选活动,三个环节权 重分别为 25%、25%、50%,根据投票结果和权重,计算总得票情况, 按得票数取前 6 名。 

(五)3 月 30,经学校党委会讨论后,确定获奖人员及等级, 并报韩启德院士、袁明教授夫妇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同意。 

(六)学校发文表彰,举行颁奖仪式,具体时间择期另定。 

四、奖励标准 一等奖 1 名,奖励 8000 元;二等奖 2 名,每人奖励 5000 元; 三等奖 3 名,每人奖励 3000 元。 五、工作要求 (一)“卓越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 报工作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卓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意义,评选工 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保证申报 工作及时、顺利完成。 

(二)申报工作必须按照条件、方式及程序严格评审,宁缺 勿滥,如本学年奖项有空缺,则将奖金余额转入下一学年使用。 

(三)学校设立申报工作咨询、监督热线(88341839),接受同学的咨询和投诉。

 附件:“卓越奖学金”材料申报填写要求 

 绍兴文理学院 2022 年 1 月 11 日

附件 “卓越奖学金”材料申报填写要求

 一、申请理由 3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300 字以内的教授推荐词 

二、科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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