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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国康复医学会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通知

2021年01月18日 12:54 admin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医学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康发〔20198号),结合目前康复医学继续教育培训的需求,中国康复医学会成立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评审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进行遴选、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1.中国康复医学会成立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评审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学会培训部。

 

2.评审专家组由若干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中国康复医学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设组长1人。

 

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者应回避:专家来自参评单位的;专家与参评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二、评审申报

 

1.填报中国康复医学会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申报书、自评报告(依据评审标准开展自评,形成文字材料,后附自评得分表)、佐证材料(对照评审要点中的得分项,提供佐证材料,页码需与自评报告标注一致)、承诺书(承诺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为确保申报材料完整有效,须在申报书、自评报告、承诺书上签字并盖章。

 

2.纸质材料:采用胶装成册,申报书、自评报告、承诺书装订成一册,一式2份,其中1份为原件(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1份为复印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或多册一式1份,提交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均须与电子版一致,纸质材料需快递至学会培训部。

 

3.电子申报材料:申报书、自评报告需提交word文档,盖章签字的申报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顺序为申报书→自评报告(含打分表)→佐证材料→承诺书,形成1个独立ZIP格式压缩文件,以“单位名称+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29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邮寄材料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三、评审实施

 

1.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择优评定。

 

2.评审程序包括:形式审查、线上评审(函审)、视频答辩、专家评议等。

 

3.评审办公室汇总评审专家组的评审意见,报学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学会领导批准后公布名单。

 

4.被评为“中国康复医学会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单位,由学会统一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评审要求

 

1.严密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评审工作是促进康复医学事业发展的需要,引导康复机构内涵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申报单位要依据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和评审标准,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实事求是提供评审资料,凡在评审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2.严格标准。组织实施培训基地评审,要坚持标准,严格评审,突出内涵重点,从综合管理、教学能力、专科能力和保障能力等四个方面全面评估。

 

3.把握时效。受评机构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上报评审相关资料(申报书、自评报告、佐证材料、承诺书),培训基地须是中国康复医学会的单位会员,应在申报时完成学会单位会员申请注册手续。专家评审组接受任务及评审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并上报结果。

 

联系人:评审办公室:刘 玉,010-64210670-613

 

孟庆岩,010-64210670-614

 

学会会员部:于宛平,010-64210670-610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308

 

中国康复医学会培训部,孟庆岩,13718006129

 

电子邮箱:peixunbu@carm.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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