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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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大型仪器设备加入“共享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7日 11:56    点击次数:

    各管理单位\管理载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减轻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单位的维修负担,学校决定于近期组织2026年大型设备加入“共享保”需求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 10年采购,单台(套)购置价值30万元及以上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2. 加入“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统一管理且对外开放共享的大型设备。

    3. 二级学院\管理载体自行组织加入的大型设备。

    4. 学校层面筛选的特别说明:

    1)近三年新采购的大型设备(质保期内)、近三年内使用率比较低、设备购置时间超过10年及以上以及保修期内等情况的设备,不在此次投保申请范围。

    2)在校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上不开放预约、无共享服务记录、2025年有效运行机时在200小时以下等情况的设备,不在此次投保申请范围。

    二、经费保障

    1.学校层面筛选的设备由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统筹解决。

    2.二级学院\管理载体筛选的设备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三、“共享保”保障内容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物质损坏或灭失,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维修赔偿:

    1.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

    2.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过失;

    3.离心力引起的断裂;

    4.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

    5.保单中除“责任免除”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

    四、工作安排

    1. 421日前,各载体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审核同意,明确参保设备的排序,填写《2026年大型仪器设备加入“共享保”需求信息上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审核版上报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逾期不受,联系人:谢丽婧。

    2. 430日前,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依据近三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和开放共享情况,综合经费预算数确定参保对象,统一做好保险采购服务工作。

    3. 531日前,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全校调研需求情况制定采购工作方案,并开展2026年“共享保”服务采购工作。

    附:《2026年大型仪器设备加入“共享保”需求信息上报表》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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