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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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2日 11:53    点击次数:

    各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全流程管理,提升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与开放共享管理水平,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绍学院办法〔2021〕60 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拥有大型仪器设备的二级管理单位。

    二、督查内容

    1.落实管理机制严格遵照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分工、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细化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构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管理体系,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落地见效

    2.规范日常管理组织新购置设备按时入网大仪管理平台,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每台大型仪器设备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设备日常运行维护、预约测试管理等工作;定期对仪器运行状态进行排查及维护,相关检查及维护记录完整规范、可追溯核查;真实、完整、准确记录使用台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落实设备运行安全责任,保障设备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3.规范运行管理严格落实校内外用户通过“绍兴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预约测试要求,每台设备安排专人负责预约接单、规范审核、按时响应,严格完成预约、使用、确认全流程操作,实现平台使用规范化、流程闭环化管理;强化设备运行全过程管控,杜绝设备长期闲置,及时督促连续30天及以上能正常运行的设备未开机使用,对连续90天及以上未开机使用的设备,需全面核查具体原因并督促完成开机整改;定期排查设备运行安全隐患,杜绝带病运行,及时处置设备故障,保障设备稳定正常投入使用。

    4.强化使用效益:严格核查大型仪器设备年平均有效机时、开放共享率,2025年有效运行机时在200小时及以下和2026年截止目前累计有效运行机时为0小时的设备,实施重点督查整改,落实推动设备高效利用;校内外共享收入累计在1000元及以下或无的管理单位,扩大设备开放共享覆盖面,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资源,进一步提升设备整体使用效益

    三、工作安排

    1.学院自查阶段(4月2日到4月13日)。各二级单位对照《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工作情况自查表》(附件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落实初步整改。请于4月13日下班前将自查表纸质版盖章签字版及电子版报送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学校督查阶段(4月14日到4月24日)。学校成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专项工作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二级管理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象及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管理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台账、记录等资料准备,配合专项督查组开展检查工作。

    3.整改完善阶段(427日到5月20日)。各管理单位针对自查及学校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流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长效运行。按时完成整改闭环,且将整改报告报送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工作联系人:谢丽婧,办公地点:行政楼西129

     

    附件:《绍兴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工作情况自查表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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