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研讨

温多红:讲规矩 有纪律 做一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8年10月08日 09:46  点击:[]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之作为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加大反腐惩恶力度,从强化巡视监督,到狠抓执纪问责,一系列扎实有力的举措,刷新了党风政风,赢得了人民群众普遍赞誉。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完善和贯彻落实,又一次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号角,必将为党的建设注入强大正能量。

前几天参加了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务骨干培训班,也自学细读了《准则》和《条例》,深刻感受到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刚性准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从原来的3600多字“册繁就简”至281字,但要求更高,覆盖范围更广,扩大至全体党员,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这把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其中,既做“减法”,删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又做“加法”,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

两大党规有四大看点

彰显一种坚强决心——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树立一条道德高线——修订后的准则成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

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都体现了‘全面’二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厘清一份负面清单——删除70余条与国法重复内容,增加“拉帮结派”等违纪条款,条例修订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传递一个明确信号——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

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关键是要落到实处。

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领导干部案例中,很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部分干部忘记了自己作为党的干部的身份,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在行为处事上不以国法党规做戒尺,没有戒惧之心。目前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也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党的纪律和规矩是真正带电的高压线,必须不折不扣地得到遵守,更不能擅自逾越。暂且不再细数如今我们党内出现的部分党员干部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行为。我们都明白为这些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无不损害自己损害国家损害人民,因此我们需要痛定思痛,认真反思,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才是永保我党旗帜高高飘扬的根本保证。

下面结合自己的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纪律、规矩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和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和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始终重视并加强纪律建设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是党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毛泽东同志也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90多年来,我们党栉风沐雨、历经坎坷,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发展成为一个拥有8000多万名党员、4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保证。对一个单位来说也是如此,没有纪律和规矩,就如一盘散沙,领导作用也就无从谈起。目前我们一些制度确实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个别教职工党员在纪律、规矩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为党意识、党员意识淡薄:不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当回事,无视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作自由散漫,纪律松弛,时常迟到早退,把个人利益看得非常重,不愿意承担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和任务等。这些现象决不能我行我素、自行其是。要以这次“两学一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内生活常态化机制,有效整治软弱涣散问题;要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充分认识纪律、规矩对学院发展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纪律观念,自觉遵守纪律,讲规矩;要以落实制度为保证,严格组织观念、组织程序和组织纪律,使每个党员接受纪律约束成为一种习惯,并把习惯升华成一种文明素养。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政治纪律是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习总书记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联系自己实际,作为一名组织员,是党委的参谋员、联络员、监督员和咨询师,要做好这四个角色,首先必须要有严明的政治纪律,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时刻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树立起党章的权威,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爱党”“知党”“护党”,主动适应新常态,紧跟学校党组织的步伐,在党员中先行一步、做出表率。更重要的是还要有贯彻、维护、执行党章的担当精神,做到心中有党,维护好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做一个坚定的共产党人。

三、从自身做起,做一个讲规矩,有纪律的党务工作者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必须无条件遵守。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作为组织员,最基本一项工作就是要把住党员队伍的入口关,这对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策性很强的经常性工作,为使各党支部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对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上级有关指示和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认真检查,督促落实,进行指导。这就要求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做到不破规矩,不松底线,坚持标准、规范流程,对每一个拟发展入党对象,都要从党员条件、入党手续等方面进行严格考察把关,确保新党员的质量,为党组织输送新鲜的“血液”。

总之,讲规矩、有纪律要求每一名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要联系学院的情况,联系自己的职责,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解决最突出的问题。要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敢于担当,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一名真正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党员、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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