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评选绍兴文理学院
2010年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为进一步挖掘典型,弘扬先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奋发成才,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规定,决定公开评选绍兴文理学院2010年度“十佳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通过评选,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参与评选的校园民主氛围,形成“学习榜样,争做榜样,成为榜样”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校风学风建设。
二、评选时间
2010年10月初—11月底。
三、评选对象
在2009学年荣获综合一等奖学金的基础上,学院推荐2010年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学生人数在1500以下的学院推荐1名,超过1500人的学院可推荐2名)。
四、评选安排
1.10月20日前,各学院根据班级上报的初选名单确定候选人,并在本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2.10月25日前,各学院指导学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10年度十佳大学生申报表》,同时将附件1、2纸质材料交校学生工作部(行政楼532室),附件1、2电子版发至xgb@usx.edu.cn;
3.11月10日前,学校十佳大学生评审小组听取各学院学生工作书记关于申报学生的情况介绍,并由评审小组集体评议、投票,确定10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
4. 11月20日前学校公示10名候选人,公示时间为三天,同时校学生工作部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
五、奖励办法
1.学校发文表彰,授予“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让更多同学参与校园民主评比,感受校园民主气息;
2. 评选工作必须程序规范,严格标准,尤其要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真实性,以确保评选公平和质量;
3.学校设立评选工作咨询、监督热线(88347802),接受同学的咨询和投诉。
附件:1. 2010年度 “十佳大学生”申报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2. 绍兴文理学院2010年度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校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