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热留观学生相关费用审核办理的通知
各班级:
对2009年9月至12月13日期间因流感样症状发热(口温≥37.5℃)留观隔离的同学其医疗费因故未及时报销的以及2009年12月14日到2010年5月因流感样症状发热(口温≥38.5℃)去医院就诊的同学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统一审核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1、由发热留观学生本人整理好车票、医药费发票,在每张车票或医药费发票背面签上本人姓名及班级,同时附上医院的病历本、化验检查单和发热留观医疗证明等,整理完毕后一并交至班长处登记并在报销人签名一栏签上名字。(已在附属医院就诊时医院已给予记账的同学除外)
2、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登记,登记表样式见附件,请各班级自行在医学院学工在线通知栏下载打印,需一式二份填写。登记表上必须填写姓名、费用上报数及报销人签名。
3、班长将人数、金额统计完毕后,将收集的相关材料统一交到河西医务室,由医务室进行审核。
4、费用审核办理时间:2010年5月18日——5月20日(上午10:00—下午4:00)
5、费用审核办理地点:河西医务室一楼化验室前大厅
6、费用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医务室联系电话:88342820,88341120。
医学院学生科
2010年5月17日
1. 2010发热留观学生费用报销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