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绍学院发[2008]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关于做好201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院学生科
201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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