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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评选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2011年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2011年12月27日 00:00  点击:[]

为进一步挖掘典型,弘扬先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决定开展医学院2011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通过评选,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学习榜样、争做榜样、成为榜样”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院风学风建设。

二、评选对象

医学院在校全日制学生(2011级学生除外)

三、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好,无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本年度获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或二、三等综合奖学金并同时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

3.三年级及以上同学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在学科竞赛、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精神文明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学院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者,可直接推荐为“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

四、评选安排

1.2011年12月30前,报名者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2011年度“十佳大学生”申报表》上交学生科,报名采用班级推荐与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2012年2月25前,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经学生科科务会议研究确定15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

3.2012年3月10前,组织现场展示会,经师生代表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12名候选人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 2012年3月17前,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产生医学院2011年度“十佳大学生”。

五、奖励办法

1.学院发文表彰,授予医学院“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让更多学生参与学院民主活动,感受学院民主气息。

2.要加强教育,引导候选人调整心态,不拉选票,不诋毁他人,文明竞争。

3.要加强现场展示的指导,努力提高现场展示的水平和层次,树立我院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4.学生科设立评选工作咨询、监督热线(88345833),接受同学的咨询和意见。

附件: 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2011年度十佳大学生申报表.doc

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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