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加大毕业生推荐力度,学院拟开展具有院长推荐资格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有院长推荐资格的优秀毕业生发给由院长签名的推荐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团结同学,遵纪守法;
2.在校期间曾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或其他奖励;
3.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良,符合学位授予条件;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合格标准》;
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6.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2位;
7.为学院作出特殊贡献者,或在国内外获得重要奖项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具体条件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评选名额为各系毕业生人数的30%,具体如下:
系 |
学生数 |
名额 |
信息与电子系 |
196 |
59 |
经济与管理系 |
626 |
188 |
工程与技术系 |
342 |
103 |
人文科学系 |
256 |
77 |
外语系 |
210 |
63 |
生命科学系 |
220 |
66 |
护理学 |
76 |
23 |
音乐学 |
40 |
12 |
艺术设计 |
74 |
22 |
合计 |
2040 |
613 |
三、注意事宜及要求
1.各系审核候选人材料后,在11月28日前将候选人汇总名单(附件2)报学工部创就业指导中心审定公示。
2.候选人排名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
3.获奖者如在毕业前受违纪处分,则取消其荣誉称号。
附件:1.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2届具有院长推荐资格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1.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2届具有院长推荐资格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doc
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学生科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