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决定在2012届毕业生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总数的15%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按毕业生总数的5%推荐。我院2012届毕业生285人,推荐优秀毕业生43人,优秀学生干部14人。
二、名额分配
1.优秀毕业生:每个班级确定4名推荐人选,再以班主任为单位推荐1名人选和其他专业推荐人选进行PK。
2.优秀学生干部:每个班级确定1名推荐人选,再以班主任为单位推荐1名人选和其他专业推荐人选进行PK。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德育测评至少获四次优秀,无不合格记录,无纪律处分记录。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前三或四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2位;本科生英语达到四级水平(专科及艺术类本科生达到三级水平,英语专业达到专业英语四级水平,日语专业达到日语能力二级水平);计算机能力达到相应等级要求;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标准》。
3.本科生在校期间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专科、高职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专指校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省(市)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市)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4.在全国、省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十大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国家级为三等奖及以上),校卓越奖学金获得者在符合基本毕业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曾担任过校、院、班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师生满意度较高。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威信,德育测评至少获四次优秀,无不合格记录,无纪律处分记录。
3.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前三或四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2/3位;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标准》;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优秀干部奖或校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
4.凡获全国、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在符合基本毕业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四、时间安排
1.10月27日前,各班级在班主任主持下按照评选条件推荐2012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并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绍兴文理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绍兴文理学院2012届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2、3),表格格式不要修改,班主任汇总后统一上报院学生科,电子版发至mgq2006@usx.edu.cn。
2.10月28日,学生科汇总材料后组织召开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讨论、确定。
3.11月1日前,学生科将评优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4.11月4日前,上报学校学工部审批。
五、评选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时间安排完成评选工作。
2.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院学生科牵头,各班主任具体负责实施。
3.评选工作必须按照条件及程序严格评审,宁缺勿滥,确保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质量。
4.学院设立评选工作咨询、监督热线(电话:88345833,联系人:马国庆),接受学生的咨询和投诉。
六、奖励办法
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同时获得具有“校长推荐资格”的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均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
1.《绍兴文理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2.《绍兴文理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3.《绍兴文理学院2012届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附件:表格.doc
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学生科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