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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2011年10月20日 00:00  点击:[]

各班级: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决定在2012届毕业生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总数的15%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按毕业生总数的5%推荐。我院2012届毕业生285人,推荐优秀毕业生43人,优秀学生干部14人。

二、名额分配

1.优秀毕业生:每个班级确定4名推荐人选,再以班主任为单位推荐1名人选和其他专业推荐人选进行PK

2.优秀学生干部:每个班级确定1名推荐人选,再以班主任为单位推荐1名人选和其他专业推荐人选进行PK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德育测评至少获四次优秀,无不合格记录,无纪律处分记录。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前三或四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2位;本科生英语达到四级水平(专科及艺术类本科生达到三级水平,英语专业达到专业英语四级水平,日语专业达到日语能力二级水平);计算机能力达到相应等级要求;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标准》。

3.本科生在校期间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专科、高职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专指校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省(市)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市)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4.在全国、省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十大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国家级为三等奖及以上),校卓越奖学金获得者在符合基本毕业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曾担任过校、院、班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师生满意度较高。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威信,德育测评至少获四次优秀,无不合格记录,无纪律处分记录。

3.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前三或四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2/3位;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标准》;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优秀干部奖或校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

4.凡获全国、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在符合基本毕业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四、时间安排

1.10月27前,各班级在班主任主持下按照评选条件推荐2012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并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绍兴文理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绍兴文理学院2012届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23),表格格式不要修改,班主任汇总后统一上报院学生科,电子版发至mgq2006@usx.edu.cn

2.10月28学生科汇总材料后组织召开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讨论确定。

3.11月1前,学生科将评优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4.11月4前,上报学校学工部审批。

五、评选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时间安排完成评选工作。

2.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院学生科牵头,各班主任具体负责实施。

3.评选工作必须按照条件及程序严格评审,宁缺勿滥,确保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质量。

4.学院设立评选工作咨询、监督热线(电话:88345833,联系人:马国庆),接受学生的咨询和投诉。

六、奖励办法

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同时获得具有“校长推荐资格”的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均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

1.《绍兴文理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2.《绍兴文理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3.《绍兴文理学院2012届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附件:表格.doc

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学生科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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