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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三届“明峰医疗奖学金” (定向医学院)的通知

2021年11月11日 18:59  点击:[]

医学院、相关部处:

为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志存高远,奋发进取,成长成才。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明峰医疗奖学金”管理办法》,决定评选第三届“明峰医疗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注册的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生。

二、评选名额

每年评选9人,其中大一新生2人,大二、大三学生各2人,大四学生3人。

三、评选条件

(一)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三)医学影像学新生中高考分数前2名同学;

(四)在专业或学科领域有比较突出的学业成绩和研究潜力,包括:学业突出,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并且得到老师和同学的普遍好评;发表优秀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参加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其他标志性成果或殊荣等(非新生)。

四、评奖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将申请表于11月23日前交于财贞楼20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676861913@qq.com,由医学院组织资格认定。

(二)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医学院报送学校“明峰医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根据申请人选情况,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评选结果报告捐赠人代表或其他指定人。

五、奖励办法

(一)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均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奖励金额:每人每年1000元,一次性发放。


六、有关要求

(一)“明峰医疗奖学金”是学校和企业吸引和储备人才的重要措施,涉及多方利益,相关学院和参选班级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提名推荐、资格认定、初评、终评、颁奖的程序进行,并实行公示制。

(二)各参选班级要主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众多困难,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三)参选班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明峰医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为此,学校也将成立“明峰医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医学院,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以确保“明峰医疗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四)“明峰医疗奖学金”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审。本年度奖项名额若有空缺,则将奖学金余额转入“明峰医疗奖学金”基金,用于下一年度的评选。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 “明峰医疗奖学金”申请表

校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1:

绍兴文理学院 “明峰医疗奖学金”申请表


姓 名


班 级


籍贯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学习情况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 □是;□否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 门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主要事迹:(学科竞赛、论文发表、科研立项、获奖荣誉,可另附纸)

实例:


学科竞赛:


论文发表:


科研立项:


专利发表:


获奖荣誉: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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