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相关部处:
为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志存高远,奋发进取,成长成才。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明峰医疗奖学金”管理办法》,决定评选第三届“明峰医疗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注册的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生。
二、评选名额
每年评选9人,其中大一新生2人,大二、大三学生各2人,大四学生3人。
三、评选条件
(一)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三)医学影像学新生中高考分数前2名同学;
(四)在专业或学科领域有比较突出的学业成绩和研究潜力,包括:学业突出,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并且得到老师和同学的普遍好评;发表优秀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参加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其他标志性成果或殊荣等(非新生)。
四、评奖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将申请表于11月23日前交于财贞楼20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676861913@qq.com,由医学院组织资格认定。
(二)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医学院报送学校“明峰医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根据申请人选情况,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评选结果报告捐赠人代表或其他指定人。
五、奖励办法
(一)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均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奖励金额:每人每年1000元,一次性发放。
六、有关要求
(一)“明峰医疗奖学金”是学校和企业吸引和储备人才的重要措施,涉及多方利益,相关学院和参选班级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提名推荐、资格认定、初评、终评、颁奖的程序进行,并实行公示制。
(二)各参选班级要主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众多困难,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三)参选班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明峰医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为此,学校也将成立“明峰医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医学院,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以确保“明峰医疗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四)“明峰医疗奖学金”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审。本年度奖项名额若有空缺,则将奖学金余额转入“明峰医疗奖学金”基金,用于下一年度的评选。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 “明峰医疗奖学金”申请表
校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1:
绍兴文理学院 “明峰医疗奖学金”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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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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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照 片 处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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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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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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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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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 □是;□否 |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 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主要事迹:(学科竞赛、论文发表、科研立项、获奖荣誉,可另附纸) 实例:
学科竞赛:
论文发表:
科研立项:
专利发表:
获奖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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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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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