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建制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科研平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精神和要求,坚决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稳定,请各实验室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和《绍兴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附件2)的要求,根据实验室分级分类的情况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及二级学院巡查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现把《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安排》(附件3)予以公布。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要求在9月27日(下周二)前完成通过微信小程序“实验室安全易检查”系统完成实验室自查与学院巡查工作,学校会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和巡查,请各学院、实验室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积极落实检查活动,并安排专人配合、及时开门和引导,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