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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绍兴市新污染物治理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0日 11:52    点击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处):

根据绍兴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绍兴市新污染物治理专项项目的通知》(绍市科〔202456号)(附件1),为做好我校2024年绍兴市新污染物治理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围绕绍兴市纺织印染、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橡胶塑料制造、建筑材料制造、金属加工、农业养殖等行业典型新化学物质和新污染物产生、使用、废弃、排放全生命周期,聚焦“筛、评、控,禁、减、治”六方面以及当前绍兴市生态环境重点管控指标面临的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重点支持新污染物技术研究、设备开发和健康风险评估等领域

新污染物治理专项重点支持领域详见正式通知(附件1

二、专项设置和资助

新污染物治理专项分为应用基础研究类和产业技术创新类。

1.基础研究类。支持在绍高校院所等公益性单位,围绕绍兴市新污染物治理重点领域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研究。每项财政补助不超过20 万元。立项后下达全部补助资金。

2.技术创新类。支持在绍兴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聚焦绍兴市新污染物治理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5%,每项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立项后拨付60%补助资金。

三、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详见科技局正式通知(附件1)。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无账号的联系科技处申请实名注册)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承诺书等材料。可行性报告等材料格式可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我校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1021

2.审核推荐。科学技术处负责审查项目真实性,择优推荐工作(我校的推荐名额为4)。

3.合同签订。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在线打印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合同书一式四份,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注意事项

1.已获得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或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计划或专项。

2.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涉及医药等领域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3年。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主要指标等须与申请书保持一致。

六、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 王奇峰  88342386

市科技局农社处 沈德胜  85126861

 市科技局创新处 马自然  8917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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