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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绍兴市“三位一体”产学研协同攻关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2日 10:33    点击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处):

根据绍兴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绍兴市“三位一体”产学研协同攻关专项项目的通知》(绍市科〔202412号)(附件1),为做好我校2024年绍兴市“三位一体”产学研协同攻关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围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和“315”科技创新体系战略领域、主攻方向及其他符合我市发展的产业领域,重点支持由绍兴市E类及以上人才领衔,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领军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三位一体”试点单位和4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申报的项目,以及有望实现进口替代技术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组织方式

采用“揭榜挂帅”制,按照“发榜、揭榜、评榜、奖榜”的流程,完成“三位一体”产学研协同攻关专项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

(一)发榜。市内创新主体在“绍兴市科技创新揭榜挂帅”平台自主发布技术攻关需求榜单。

(二)揭榜。支持全球高校院所、企业、创新团队等揭榜。需“揭榜方”主动联系“发榜方”,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视为揭榜。

(三)评榜。由“发榜方”申报项目。市科技局按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评审。

(四)奖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并给予财政扶持。

三、经费扶持和申报要求

经评审立项的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单个项目一般扶持不超过10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财政经费采用分期拨付的方式,立项后首拨60%

申报要求详见科技局正式通知(附件1)。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无账号的联系科技处申请实名注册)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承诺书等材料(需上传揭榜成功后签订的联合攻关合作协议)。可行性报告等材料格式可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校内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610

2.审核推荐。科学技术处负责审查项目真实性,择优推荐工作(我校的推荐名额为5)。

3.合同签订。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在线打印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合同书一式四份,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注意事项

1.已获得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或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计划或专项。

2.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涉及医药等领域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3年。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主要指标等须与申请书保持一致。

六、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 王奇峰 88342386

市科技局秘书处 陈家楠   88261292

市科技局创新处 马自然  8917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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