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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进展与结题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9日 15:49    点击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处):
  为做好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进展与结题申报工作,请有关老师仔细阅读《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4695.htm(见附件一)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等有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进展报告
  1、请有关在研项目负责人(见附件二)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的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网上提交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项目进展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19110
  二、项目结题报告
  1、请有关结题项目负责人(见附件三)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结项材料:结项报告网上填报完成后,并提交科研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6、项目结题截止时间:2019224    

  三、项目申请    

  1、申请书撰写方式。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和依托单位予以关注。    

  (3)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4)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6)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2、项目申请材料    

  项目(除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外)申请者须提交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包括附件材料),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纸张材料截止时间:在2019年3月1日(交到8-405),网上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9310     

  请各学院(部、处)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做好项目进展、结项与申请等有关工作。有关事项联系人:李新荣, 联系电话:8834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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