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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绍兴文理学院第一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0日 09:09    点击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建立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每年1月和7月分两次对有关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进行公开。20191月须做好学校2019年第一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公开范围

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信息(包括在研和结项的项目)。

2.填报步骤

1)请各学院按照项目清单(请见附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请见附件),在经费信息表纸质件中的“填表人”处签名确认,交所在学院(学科归属部门)。书面信息表交所在学院(学科归属部门),相应项目经费信息公开的电子表(要求文档以“项目清单序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例如“1张三”)。

2)各学院在项目经费信息表上盖公章后,将本部门信息表汇总,并填写本部门《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请见附件),统一到学校计财处审核并加盖财务公章。

3)各学院将项目信息表与汇总表的纸质件各一式1份和电子版1份提交给校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相关项目管理人员。

3.注意事项

1)在研项目需要填写“立项信息”(项目经费预算信息,其中纵向科研项目要求按照项目立项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各科目填写;如果立项时无经费预算的,也需要按批准经费预算)和“过程信息”(其中预算支出情况是指“项目立项后经费实际使用总额”);已结题验收的项目需要填写“立项信息”、“过程信息”和“结题验收信息”。  

2)纵向科研项目管理费,管理费栏目必须填写(金额见相应项目经费本)。

(3)材料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需本人手签姓名。

4填报截止时间:电子版在20181231日发到576572179@qq.com;纸质版放到学院文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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