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绍学院资[2022]1号文件: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和《绍兴文理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绍学院资[2021]4号)的要求和精神,经集体或个人申报,学院审核,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审定后,决定对化学实验中心等4个先进集体和21位先进个人分别予以表彰。医学实验中心在学院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优秀成绩,继去年先进的基础上,在本年度再次获评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刘学红,周丹丽,张泳,方剑获评2021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